團體旅行合約的問題 - 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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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具有法律知識的大大:由於我之前重感冒一直發燒,我問醫生說我可不可以去畢旅,醫生說我不能去,就算去了發燒還是一樣要被送回來台灣;於是我就告知我們班的主辦負責人,他禮拜六通知旅行社接洽的人,我星期日又跟旅行社接洽的人說,他說等星期一上班時他在跟上面的人通知,但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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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ian avatarDamian2010-07-09
★(團體)旅遊契約書第十八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 甲方(旅客)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通知乙方(旅行社)解除本契約,但應繳交行政規費,並應依下列標準賠償: 1.通知於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以前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2.通知於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