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些PO文的感想 - 大陸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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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個問題,我查了半天也只發現這個

《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台灣居民短期來大陸,應當按照戶口管理規定,辦理暫住登記。 在宾馆、饭店
、招待所、旅店、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机关、团体和其他机构内住宿的,应当填写
临时住宿登记表;住在亲友家的,由本人或者亲友在二十四小时(农村七十二小时)内到
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在賓館、飯店、招待所、旅店、學校
等企業、事業單位或者機關、團體和其他機構內住宿的,應當填寫臨時住宿登記表;住在
親友家的,由本人或者親友在二十四小時(農村七十二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戶
籍辦公室辦理暫住登記手續。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規定,不辦理暫住登記或者暫住登記證的
,處以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也就是說,入境24hr(農村72hr)內,要辦理暫住登記
以我為例,我都是在福州馬尾港入境,當晚會住宿福州
如果住的是涉外酒店,櫃台會和公安局連線,也就同時辦好暫住

至於之後呢?每天要住火車站、網吧、24hr速食店、內賓賓館,都無法可罰
(如果有法可罰,煩請告知,不吝指教)

所以大陸法律只有規定你第一個晚上要住涉外賓館,之後就不管了
搭火車移動也常超過24hr,誰有辦法每個晚上都辦去涉外賓館辦暫住登記?

很多事情,大陸的政府和民眾自己都不守法了,台灣觀光客又何必自以為正義呢?

既然要認真,那大家來認真一下....

第一個晚上住涉外賓館,酒店也不會開任何證明給你
日後搭火車,常常遇到警察臨檢,你的證件上也不會有任何記號告訴他
你到底有沒有在24hr內辦暫住登記

結論是入境大陸即使從頭到尾都沒有住涉外賓館
在大陸遇到公安也無從得知,更不用說被罰款
即使出境的時候,海關從來沒有管過這個事情
(根據我實際的觀察,大陸不同口岸之間沒有連線,
只要走新的口岸,電腦裡面就沒有我的資料而耽擱五分鐘,
走第二次之後就可以暢行無阻,更不用說海關和公安局連線)

除非你要去境管局辦理多簽,才會被發現沒有辦暫住而罰款
但是也只有入境後第一個晚上辦暫住即可,第二天去境管局辦多簽
如果沒有要辦理多簽,根本不要理那個涉外規定
這本來就是不合理,是大陸為了多賺境外人士的錢搞的花樣

會問旅館問題的肯定是新手,要他們自己辦多簽,這個太難了吧?
他們一年要去幾次大陸,有必要為了多簽去辦暫住登記嗎?

內賓旅館照樣有很多設備完善又乾淨舒適的,價格便宜近一半,為什麼不住?
這是我們台灣觀光客,應該行使的消費反抗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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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1-02-13
c大跟J大說的都有理。但我仍贊成d大講的,詳細一點資料比
較好,畢竟我們能為後人做的,也是儘量留下"正確的"資訊嘛
Emily avatarEmily2011-02-18
嗯,所以我這篇講得詳細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1-02-21
住內賓賓館本身不違法,違法的是入境24hr內沒辦暫住
但是沒辦暫住根本抓不到,除非要辦多簽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1-02-26
所以囉,我認為J大這裡就講得很詳細,剩下讓後人判斷就好
Jacob avatarJacob2011-02-26
而且大陸公安素質不敢恭維,最好還是找有連線的酒店辦
Megan avatarMegan2011-03-02
真的要親自跑警察局辦暫住,就算沒違法苦頭也有得吃的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1-03-04
涉外賓館一般不會主動開給你,因為電子作業,但要求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