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人民有結社自由之憲法保障,但是有商業團體法規定一定要加入 - 旅遊Sarah · 2007-11-1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人民有結社自由之憲法保障,但是有商業團體法規定一定要加入工會??請問一定要加入ㄇ??加入後發現該工會一點作為也沒有>不繳會費可以ㄇ??(告知政府通知的東西等等??等於我們自己也一定會收到一份政府機關ㄉ公文再發一次給我们??年底辦一次旅遊>>>ㄏㄏ這樣要收年費12000元>>>景氣不好�旅遊All CommentsJames2007-11-14你的問題回答如下:一、首先主管機關要求貴公司加入的是「公會」而非「工會」,兩者是不一樣的。二、人民有結社自由之憲法保障,但是商業團體法規定要加入公會?請問一定要加入嗎?答:1)公司並不是人民,所以與憲法人民有結社自由的規定無關。2)一定要加入。依照商業團體法第十二條的規定Tristan Cohan2007-11-15針對Devin兄的回答,絕大部份敬表同意,惟就「公司並不是人民,所以與憲法人民有結社自由的規定無關。」乙句有不同看法陳之如下:一、憲法就應受保障之基本權利主體,其用語固為「人民」,惟並未就人民之定義於法條中明定。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486號解釋理由書中所載:「按自然人及法��Related Posts請問凱旋(巨匠)旅遊的領隊...?東森旅遊九寨溝海螺溝銀色童話世界八日遊員工旅遊的通知函怎麼寫比較好?冬天去澎湖旅遊適合嗎??香港旅遊建議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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