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有結社自由之憲法保障,但是有商業團體法規定一定要加入 - 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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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有結社自由之憲法保障,但是有商業團體法規定一定要加入工會??請問一定要加入ㄇ??加入後發現該工會一點作為也沒有>不繳會費可以ㄇ??(告知政府通知的東西等等??等於我們自己也一定會收到一份政府機關ㄉ公文再發一次給我们??年底辦一次旅遊>>>ㄏㄏ這樣要收年費12000元>>>景氣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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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avatarJames2007-11-14
你的問題回答如下:一、首先主管機關要求貴公司加入的是「公會」而非「工會」,兩者是不一樣的。二、人民有結社自由之憲法保障,但是商業團體法規定要加入公會?請問一定要加入嗎?答:1)公司並不是人民,所以與憲法人民有結社自由的規定無關。2)一定要加入。依照商業團體法第十二條的規定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07-11-15
針對Devin兄的回答,絕大部份敬表同意,惟就「公司並不是人民,所以與憲法人民有結社自由的規定無關。」乙句有不同看法陳之如下:一、憲法就應受保障之基本權利主體,其用語固為「人民」,惟並未就人民之定義於法條中明定。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486號解釋理由書中所載:「按自然人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