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通關 - 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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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將要第一次出國旅遊,對於入境申報的規定看了幾次還是不太清楚。
規定中提及「攜帶行李物品逾免稅規定者走紅線通關」,而其他行李的免稅範圍為「免稅
菸酒及上列以外之行李物品(管制品及菸酒除外),其完稅價格總值在新臺幣2萬元以下
者。」

是指除了藥品及菸酒外,其他行李的物品(如零食、玩偶、紀念品等)價格總額超過新臺
幣2萬就要走紅線通關(應申報檯)的意思嗎?

手機排版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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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egan avatarMegan2015-08-19
關務署網站寫的很清楚
Ursula avatarUrsula2015-08-20
b大你好,文中的規定取自關務署,只是我理解能力較差,
想再詢問是否為文中我解釋的那樣子,謝謝您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5-08-24
是的
Lydia avatarLydia2015-08-27
如關務署所寫
Agnes avatarAgnes2015-09-01
謝謝i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