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是否包含假日...急 - 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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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於10月23日(一)上午的班機往前名古屋,因出發前有事無法去,10月21日(六)致電旅行社,旅行社回答因以開票而且是現在是假日,因為出發日為星期一,所以無法退費,可是旅遊契約書中寫著通知於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請問契約取消是否有包含例假日!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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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liyah avatarAaliyah2006-10-25
第二十七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甲方(旅客)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通知乙方(旅行社)解除本契約,但應繳交證照費用,並依下列標準賠償乙方: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三十一日以前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