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請事假規則~ - 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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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規定員工一年請事假不可超過十四日,且需是本人親自辦理之事項。但如果員工請事假而是去旅遊,那這樣可以嗎?有符合勞基法的請事假規定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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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ia avatarOlivia2008-04-29
依勞動基準法.勞工請假規則第七條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十四日.事假期問不給工資.以上為法律所規定的,而可以請旅遊嗎?旅遊是因事故必須親自處理嗎?基本上如法規規定好像不是事故吧,是個人的休閒旅遊吧,所以不符合事假規定.這是文字上的解說,說實在的問老闆�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08-05-01
其實看您老闆准不准而已不超過14天一樣要老闆同意超過14天也是老闆同意在不影響公司工作下老闆可以同意您請任何假不過您請假卻完全不影響公司作業的話您跟您的公司應該思考一下您存在公司的意義個人以前每年都請大約10天旅遊(一次10天)不過幸好10天之內都有發生非我不可的事不然我也不知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