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商後,失業沒收入,合約算失效了嗎?? - 台南

Heather avatar
By Heather
at 2008-03-23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本人因債務問題,之前已經辦理整合協商了,
就是各家的欠款全部整合成一筆,金管會主辦的那種,
但繳了11期後,因失業一直沒收入,而停了4個月沒辦法繳,
那我之前整合的合約是不是算失效了呢??
是不是一但失效,利息就恢復成20%了呢??
那會不會我找到工作後,會直接從我的薪水扣掉呢??
如果還能補救的話,又該怎麼處理呢??
麻煩知道的大大或專家們,能幫忙指點一下,非常感謝。
嚴禁廣告文!!若發現,一律檢舉!!
Update:
感謝各位的回答,更生方面的消息,我最近也有聽說過,
但有利必有弊,好處是能快速且低負擔的還款,
但壞處有哪些呢??能否告知一下呢??
另外我之前繳的11期都不算數了嗎??
難道無法追回嗎??
本人是台南人,申請更生的話,一定要請律師才有利嗎??
因現在還是失業中,並無收入,一堆帳單無法繳,
過著有一餐沒一餐的,雖然欠款金額在外人眼中,
並沒多少,但卻一直壓的我喘不太過來,
也擔心更生清繳完後,是不是往後都無法再跟銀行申辦任何貸款之類的,能否告知解答一下?? 謝謝^^"
Tags: 台南

All Comments

Zenobia avatar
By Zenobia
at 2008-03-27T23:51
因為你目前失業中,此點恐不符合聲請的資格,
欲聲請更生的先決條件是需有穩定的工作、收入,
屆時法官會依據你整體的收支狀況來衡量判決內容,
而無收入的話,即無從評斷你的還款能力,
故當下以先找到工作有收入為首要之舉。

不知你的總欠債金額有多少呢?畢竟此部份亦有限制,
不能說只欠20-30萬也要聲請更生處理,
當然如果負債比的確偏高,對你而言太過吃重,
連協商方式也無法給予你實質的幫助,
再來考慮是否有聲請更生的必要,在那之前,
還是要以你整體的條件和狀況來評估較準確,
建議你先將自身所有狀況詳細描述,
方能給予你確切有效的規劃與分析喔!

如遇債務困擾,還請尋求公益單位的協助較妥。
以上若有其他不瞭解的地方請再補充發問囉~祝~順心!
2008-03-24 18:39:40 補充:
針對你發問的內容給你的回覆如下:
1、因你已經四個月未繳款,債協部份當算毀約無誤,一旦毀約,
  其利息會回復近20%在計算,而之前繳交的金額大多會被充
  當違約金和利息,故應該沒償還到什麼本金才是。
2、若你日後找到有勞保薪轉的工作,銀行會循線查到你的任職處
  ,並向法院申請債權憑證執行扣薪,不過若有與銀行達成還款
  協議或聲請更生處理的話,可免除此項困擾。
2008-03-24 18:47:49 補充:
3、聲請更生若裁定通過的話,屆時會有一些生活條款上的限制,
  比方說不得搭乘高鐵、計程車、出國旅遊等,相關限制條款內
  內由法官依債務人情況做適當的判決處理。
  更生繳款期滿後,需另外註記四年(原先規定五年)信用方會
  恢復,不過銀行針對此部份會有內部註記存在,以後要再與之
  貸款恐怕不易。
4、債務人可自行向法院提出聲請更生,不一定要委託律師代為處
  理,只是因為條例內容、準備資料繁複,建議可先由專業人士
  輔導建議後再行提出較妥。
Gilbert avatar
By Gilbert
at 2008-03-25T13:36
你可以試著讓債權回到各銀行
然後重新在協商起
有所不懂你在mail與我連絡
Agatha avatar
By Agatha
at 2008-03-26T07:17
那我之前整合的合約是不是算失效了呢??

是不是一但失效,利息就恢復成20%了呢??
與銀行協商已80期~120期還,期間內只要ㄧ個月沒繳,即打回原形。
比如協商一共是100期,你已繳了20期,第21期因某種原因已無能力繼續繳款,這時已協商破裂,
所有的債務會打回原有利率之外,您之前繳的20期也會追?所有的利息差,也就是說原本協商前是20%減掉協商後,假設是3%就等於17%,這20期的17%你將要再補回去,也就是說期間內所繳的都只是付了利息,你能接受嗎?
那會不會我找到工作後,會直接從我的薪水扣掉呢??
薪水法扣
如果還能補救的話,又該怎麼處理呢??
債清條例規定,債務人可以書面向最大債權銀行請求協商債
務清償方案,並表明共同協商之意願;若債務人提出協商後三十日內銀行未進行協商,或逾九十日協商不成,債務人可逕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
  法官裁定債務人開始更生後,債務人必須提交更生方案給法院,並註明清償成數、三個月給付一次以上之分期清償分法。更生期間最長以六年為限;如有特殊情事經法院認可者,可延長到八年。只要債務人依更生條件清償完畢者,所有債權均視為消滅。
  根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法第151條規定,債務人與金融機構協商成立者,不得聲請更生或清算。但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致履行顯有重大困難者,得以聲請更生清算。
  通常不可歸責在法律上的定義,就是這個人自己無法避免的。
通常不可歸責比較明顯的情形是:
一、本可還錢的人,忽然生重病,無法賺錢,致履行困難無法依協商條件償還債務。
二、主要負擔家計之債務人失業,且家有年邁和年幼者需要照顧。
 因此,如果無法償還債務,想要聲請更生或清算,可能需要在訴訟上主張無法償還債務是屬於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並且將無法償還債務之原因及欠下債務之原因向法官說明,最後再看法官之認定。
  因此,債務人如果能舉證,證明有不可歸責事由,如健康因素、非自願性失業等等因素無法清償者,仍然可以聲請更生及清算。

但壞處有哪些呢??能否告知一下呢??
會有一些生活上的限制
另外我之前繳的11期都不算數了嗎??
難道無法追回嗎??
無法追回
本人是台南人,申請更生的話,一定要請律師才有利嗎??
法律扶助基金會的部落格上寫說並沒有強制一定要有律師代理,但如有律師從旁協助的話,當然是會比較好。
因現在還是失業中,並無收入,一堆帳單無法繳,
過著有一餐沒一餐的,雖然欠款金額在外人眼中,
並沒多少,但卻一直壓的我喘不太過來,
也擔心更生清繳完後,是不是往後都無法再跟銀行申辦任何貸款之類的,能否告知解答一下?? 謝謝^^"
清償後3年就可以申請
條件及對象:
1.金融無擔保債務總額在1200萬以內,民間債務也可以一併列入
2.符合自然人條件,營業人月收入20萬以內可
3.已經還款不起或還款顯現困難即將還不起影響生活者
4.以參加過一致性協商繳款困難者或協商後因正當理由已經毀諾者
立法院通過有法源依據,法官以證據顧及生活開銷及必要支出來裁定,不須經過債權人同意
*償還負債總額(法官以證據顧及生活開銷及必要支出來裁定)、用6-8年無息分期本金償還,可以申請免責。
*停止薪水法扣及撤封被封資產
*不會再有催收困擾,可安心工作及正常生活
*引用條例"自用住宅特別條款"申請更生者若有自用住宅可保有居住的權益.
畢竟更生法案一個人一輩子只能申請一次..若不清楚自身本身的條件資格是否適用更生.那送件後被抗告或打回
專業的債清法律師 免費債務清理律師說明會 服務3年
Bethany avatar
By Bethany
at 2008-03-27T01:00
您好,
根據一致性協商的內容
依協商契約第三條規定:
一旦毀諾,各債權回到原規定契約辦理。
又按民法 206條債務所生之利息不得滾入原本在生利息 ,但違約金除外。
所以你的繳款是白費的
如果你自已懂的更生如何聲請,你自已一手包辦也可以,只不過細節你要注意很多,以免未通過後悔莫及
除了更生外,解債債務尚有個協、和解贖回,你可以用這二種方式解決你的債務
任何一個方式解決你的債務你的信用都會多少受影響,像你做一致性協商你的卡片早就無法使用了不是嗎?也不能貸款,除非你的債務全部解決
部落格中有相關案例分享您可以多解
希望對您有幫助
Elvira avatar
By Elvira
at 2008-03-24T06:52
您好:
您先想辦法找個工作吧!!!先養活自己吧!再來想”往後能不能再申請貸款”
申請清算、更生對您而言是較有利的,但是,這不是免費的服務丫!對有收人的人來說每月一萬元,分六期就能輕鬆處理的事情。
只要送出申請銀行就不可以再對您做催繳及強制扣薪了。
『有疑問請多利用奇摩知識+寄信功能或加入知識圈』
...............................................................................................................
1、個別協商:
和各債權銀行協商降低利率和月付金,信用有機會不會受影響。只會在協商銀行內有內部記錄!
2、更生前前置性協商:
””第151條規定,債務人在行更生前,需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共同協商!這時債務人可以依據自己的付款能力定出還款金額,向銀行要求協商。若銀行不同意通過,便可以進一步行更生!
3、更生;清算:
更生、清算程序後,對於債務人不得開始或繼續訴訟及強制執行程序。
由債務人應提出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及其債權人、債務人清冊。法官會依據債務人狀況評估,若是不認可更生則打入清算!
………………………………………………………………………………………………
『更生』
★是指債務人繼續還款到一個程度,就可消滅全部債務。
★還款方式:每三個月至少還款一次。
★還款年限:六年。但有特別情事者,得延長為八年。
Ex~總負債300萬,債務人每月僅能還款1萬,繳完6年72期,共72萬亦視同清償300萬之債務)
★更生方案履行完畢→當然免責
◎當然免責~是不用等法院裁定,債務人就理所當然再也沒有責任◎
………………………………………………………………………………………………
『清算』
★是指法院在基本生活保障的前提下,把債務人的財產變現,按照比例還給債權人。【沒有財產、沒有收入的人一樣可以清算】
★清算程序結束→裁定免責→聲請復權
◎裁定免責~法院所作的免責裁定確定了,債務人才不用負責◎
◎復  權~解除因為聲請清算後所受的各種限制◎
◆債務清理法的申請機會,每個人一生中只有一次機會,所以你必須詳加利用這次機會◆
Q&A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系蝦米
答: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在大家的期待下通過,並將於97年04月11日開始施行。
不過,消費者清理條例並不是一個可以讓人欠錢都不用還的法律。而是要讓全國所有被債務壓得喘不過氣來的人,不管是因為負債超過資產,或是被人倒債、入不敷出、沒有現款可以清償債務,都可以透過消費者清理條例來解決自己的債務問題。
所以,法院讓沒有能力還款的人,在合理的範圍內,依債務人的能力,決定用什麼方式去清理債務,最終達到幫助經濟上弱勢的人重建生活的目標。
Daniel avatar
By Daniel
at 2008-03-27T12:52
您好!!現在有個去年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更生方案~2008今年4/11實施的條例
叫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可以參考更生方案~辦理成功後只需償還總債額的2成~且還能無息分期3-8年~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未來輕鬆快樂的人生~等著你下決定!!
免費幫您諮詢~反正問問又不用錢^^能幫助到您才是重點
一.未參加協商,還在繳高額循環利息者。
二.已參加協商仍無法正常繳款,或已毀諾而受銀行催收。
三.債務已列呆帳,薪資已被法扣,甚至房子遭到假扣押。
四.受薪之軍、警、公教人員、勞工、計程車司機、商販。
五.五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或月營業額小於20萬元者。
更生方案~~清償金額 : 原則不低於負債總額之二成。
還款方式 : 三個月給付一次以上分期付款。
清償期限 : 最長6年,必要時延長至8年。
(更生程序聲請開始---無利息ˋ無違約金,所以是本金打折在分期繳款 )
希望有機會幫助您早日脫離債務^^有任何問題可以問我喔
Ursula avatar
By Ursula
at 2008-03-25T04:56
你好
  銀行方面是有規定的.只要毀諾沒繳錢.那之前繳的都打回  原形.也就是說你之前繳得錢都不算數.利息還要再恢復成  20啪..欠的比之前更多.如果你後面有找到工作.銀行  很可能會執行強制扣薪的動作~那這方面的話.其實是可以
  補救處理的.處理好的話.你一樣可以安心的還錢.  不  需要到強制扣薪的動作~如果有需要幫忙或著疑問的地方
  可以與我連絡喔~~加油
Emily avatar
By Emily
at 2008-03-27T20:34
協商毀若人數正持續攀升中..原因是之前協商因為沒有法律保護憲法中保障人民的生活權跟工作權!而銀行根本不會去顧慮這些..只會依照他們的還款考量去設定協商條件..訂下來都比較嚴苛的不平等條約.包含一期未繳就毀諾.毀諾前所繳交的錢都是為違約金跟利息.本金不會扣到..還款年限又長..不考量還款人是否有辦法能長久穩定收入等因素!!所以有法律可提供解決管道後.毀諾的定會越來越多!!
[不可歸己的理由]再法令上解釋其實是很寬鬆的.(目前是)只要生活上因為還款後造成不穩定就屬於是不可歸己的理由!!
已協商成立者需舉證不可歸責於己之因,始可依法聲請更生
「不可歸責於己」是一個法律上之用語
通常不可歸責在法律上的定義,就是這個人自己無法避免的
通常不可歸責比較明顯的情形是:
一.本可還錢的人,忽然生重病,無法賺錢,至履行困難無法依協商條件償還債務。
二.主要負擔家計之債務人失業,且家有年邁和年幼者需要照顧。
其實不可歸責於己的範圍還蠻廣的,例如:減薪、懷孕等等.....只要你有心要還債但收入不夠支付目前協商金額,一樣是可以適用於更生法案.
先前你所參加的一次性協商是在更生法案還沒通過前所做的處理方案..因為沒有法律保護弱勢.所以當初條件都很苛刻..應該有條文說若協商還款期間未按時繳款造成毀諾者.先前所繳交過的金額都屬於違約金跟利息..本金是不會扣到的..若你繳了很多年後突然發生狀況..那又得重新面對原來的債務..那永遠也繳不完喔!!
由於參加協商能通過者大都是屬於優良可還款者(軍公教居多)所以當初銀行根本不會考慮到協商者繳款後會不會影響生活!!銀行當然不希望這些族群更生..因為走更生若通過只需還款金額約原債務總額的2-3成
更生法就是立法要保護人民應有的工作跟生活權.並且在合理的狀況下解決個人債務..讓卡債族能獲的重生的機會..所以才會依據針對協商毀諾者有特別的限制,到時需提出毀諾是有「不可歸責於己」之因,並且已經造成事實者,才可以聲請更生。(不可歸責於己)的法律定一很模糊.像影響到生活或工作收入不穩定等都可以算是不可歸責於己..
重要的是4月11日法案開跑實施前.已經參加協商者還正常繳款者就不得生請更生..也就是說要有毀諾的事實才可以辦理更生喔!!
補充更生實際申請辦理需要事項..委任人於更生計畫書中需負責舉證申請前3-6月的生活平均必要支出單
據證明來佐證更生人的實際支出...所以若要申請的話請及早辦理委任或了解需準備事項..以利4月開始就可
送件.早日通過..新法開跑初期法官因無案例可循..會多以自由心證寬鬆認定聲請人屬善良一方而接受所列
舉之證據..也認定銀行已賺多利息而判定還款金額會較少..
若需要評估,有一些更生資料,可以給您參考.聲請更生需要準備很多相關文件..例如:財產清冊、更生還款計劃書、債務清冊..等都需要律師幫助協助跟告知要保存哪些相關事證及資料對更生人比較有利..
更生實際案例申請辦理需要事項..委任後更生還款計畫書中需負責舉證申請前3-6月的生活平均必要支出單據證明來佐證更生人的實際支出...
所以若要申請的話請及早辦理委任或了解需準備事項..以利4月開始就可送件.早日通過..新法開跑初期法官因無案例可循..會多以自由心證寬鬆認定聲請人屬善良一方而接受所列舉之證據..也認定銀行已賺多利息而判定還款金額會較少..
雖然更生法案是今年4/11才正式開始實施,但現階段已可開始準備一些相關資料了,例如預計還款成數年期規劃書、法院申請狀、生活支出明細、債務及債權人清冊等,需準備到一定基數的資料方能送審,因為法官需藉此評判您的收支狀況,單看這一兩個月是不準確的喔!
若日後申請案數量多.可參考因素增加後.'..就會出現審核條件較嚴格的狀況!!
建議真的要申請更生..想解決問題的人..找個好律師協助佐證.儘早辦理.還給自己一個可預期的人生!!
由於考慮到費用問題..很多人都認為自己來打官司就可以過關..但法律解釋跟步驟畢竟是專業..聲請更生需要準備很多相關文件..例如:財產清冊、更生還款計劃書、債務清冊..等如果有律師幫助協助跟告知要保存哪些相關事證及資料對更生人比較有利..
申請更生者若進入法律程序後.更生法案保護所有債權人的權益.各銀行必須停止動作!!不得依任何手段催收帳務.包含扣薪及查封資 產囉!
免費提供你的法律諮詢!!律師可以親自跟你解說.讓你了解你是否可以適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後再考慮是否委託!
要打的是民事官司.當然可以自己打!!委託專業提出[更生還款計畫書及教導你如何提供證據是會比較容易通過!
了解後再定吧!不要被騙了喔!要看資格是否附合才行..若有人跟你保證一定過..三思吧!!民事官司有一定的行情!!超出的部分是他們的行銷管銷費囉!加油!!問題可以解決的!!有問題再找我吧!!來信討論囉

台灣的公車、站牌與日本、韓國的公車站差別在哪裡呢?

Gary avatar
By Gary
at 2008-03-22T00:00
蠻想罵台灣的教育沒辦法讓孩子知道這些東西的。。。不過誠懇的希望常常出國或者看過的大哥大姐,能夠說說台 ...

7天6夜環島之旅...請問自由行旅遊高手

Eartha avatar
By Eartha
at 2008-03-20T00:00
各位先進,以下是我草擬的旅遊計劃主要目的是渡假加遊玩,先將想去的點排了一下本人住台北縣因為沒去過不知�� ...

請問台南市有哪比較好玩的??

Bethany avatar
By Bethany
at 2008-03-20T00:00
請問台南市有哪比較好玩的??
比較好告白的地方=ˇ=
大多都跟情侶去哪比較有情調
??????????????????????????????

台德菁英計畫

Frederic avatar
By Frederic
at 2008-03-18T00:00
想請問關於台德菁英計畫的合作學校的風評,本人比較傾向於北部的學校,請問下列的學校中的排名:(其次分別是南部、東部、中部) 我是要唸四技或 ...

台南到泰國的機票價格??

Zora avatar
By Zora
at 2008-03-14T00:00
請問如果從台南或高雄到泰國曼谷機票錢是多少??去泰國吃住便宜嗎??大概要帶多少錢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