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作公司或行號登記嗎? - 台北
By Queena
at 2009-06-30T00:00
at 2009-06-3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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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分區是第參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參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參種住宅區及第貳種商業區,應依建築線或俟地籍測量分割後,再確定),我的使用執照用途是店舖,那我去台北市政府都市計畫單位查,門牌是屬於住三,那我要做家具店使用,可行嗎?
建管單位是告訴我以我的使用執照是符合建築法規,但是有分區的問題要問都計,那都計是跟我說我的是住三不能做店舖使用,可經由回饋金的繳納後變為第三種商業區使用,但回饋金不便宜不想回饋!且使用執照是店舖啊!我到底可不可以做店舖登記使用啊?
登記公司和行號是先看土地使用分區還是先看建築物使用執照?我的建管符合但不符合都計,很奇怪吶!
現今廢除營利事業登記證,都只能用電話詢問,又沒有個確切的答案,造成登記的困難,又怕裝潢好後違法又會被罰錢,真是得不償失。
請專業人士幫幫忙囉!謝謝。
建管單位是告訴我以我的使用執照是符合建築法規,但是有分區的問題要問都計,那都計是跟我說我的是住三不能做店舖使用,可經由回饋金的繳納後變為第三種商業區使用,但回饋金不便宜不想回饋!且使用執照是店舖啊!我到底可不可以做店舖登記使用啊?
登記公司和行號是先看土地使用分區還是先看建築物使用執照?我的建管符合但不符合都計,很奇怪吶!
現今廢除營利事業登記證,都只能用電話詢問,又沒有個確切的答案,造成登記的困難,又怕裝潢好後違法又會被罰錢,真是得不償失。
請專業人士幫幫忙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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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ristin
at 2009-07-04T20:01
at 2009-07-04T20:01
土地使用分區的用意是在規範該區域的允許使用項目,用以控制區域的環境品質。像是住宅區以供居住為主,但也允許維持生活機能的相關行業設置;商業區允許使用的項目就寬廣了許多,舉凡一般商業行為都能從事;工業區以工廠設置為主,甚至規定不得設置住宅。
商三特的產生是因應台北都會的快速發展,原都市計畫劃定的商業區已不敷需求,所以允許部份住宅區土地也可以『選擇』做商業使用,但因此對環境產生的負面影響,規定必須以某些形式來回饋,回饋金只是其一。
特別把『選擇』標註起來,是因為你也可以維持原住三的使用,如此便不會產生回饋的問題。
所以重點是您想要申請的「店鋪」是不是在住三規定的使用項目中,「店鋪」一辭並無出現在台北市的建管法令,也就是說您的使用執照上不會有「店鋪」這個用語,必須在『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第八條規定第三種住宅區的允許使用項目中,找到您想要登記的使用項目。
第八條 在第三種住宅區內得為左列規定之使用:
一、允許使用
(一)第一組:獨立、雙併住宅。
(二)第二組:多戶住宅。
(三)第三組:寄宿住宅。
(四)第四組:學前教育設施。
(五)第五組:教育設施。
(六)第六組:社區遊憩設施。
(七)第七組:醫療保健服務業(不包括精神病院)。
(八)第八組:社會福利設施。
(九)第九組:社區通訊設施。
(十)第十組:社區安全設施。
(十一)第十五組:社教設施。
(十二)第四十九組:農藝及園藝業。
二、附條件允許使用
(一)第七組:醫療保健服務業之精神病院。
(二)第十二組:公用事業設施(不包括加油站、液化石油氣汽車加氣站)。
(三)第十三組:公務機關。
(四)第十六組:文康設施。
(五)第十七組:日常用品零售業。
(六)第十八組:零售市場。
(七)第十九組:一般零售業甲組。
(八)第二十組:一般零售業乙組之科學儀器、打字機及其他事業用機器、度量衡器(但不包括汽車里程計費表)、瓦斯爐、熱水器及其廚具、家具、裝潢、木器、藤器、玻璃及鏡框、樂器、手工藝品及佛具香燭用品、玩具、電視遊樂器及其軟體、資訊器材及週邊設備。
(九)第二十一組:飲食業。
(十)第二十六組:日常服務業。
(十一)第二十七組:一般服務業之視障按摩業(限視障從業人員使用,其使用樓地板面積限一五○平方公尺以內)及家畜醫院。
(十二)第二十八組:一般事務所。
(十三)第二十九組:自由職業事務所。
(十四)第三十組:金融保險業之銀行、合作金庫、信用合作社、農會信用部、信託投資業、保險業。
(十五)第三十七組:旅遊及運輸服務業之旅遊業辦事處及營業性停車空間。
(十六)第四十一組:一般旅館業。
(十七)第四十二組:國際觀光旅館業。
(十八)第四十四組:宗祠及宗教建築。
(十九)第五十一組:公害最輕微之工業。
其中各組的詳細內容請參考
http://www.law.taipei.gov.tw/taipei/lawsystem/laws...
至於附條件允許使用的規定請參考
http://www.law.taipei.gov.tw/taipei/lawsystem/laws...
如果找得到符合您需求的項目,那就恭喜您了,只要依照一般的變更使用程序來辦理。如果您的需求項目是在商業區的允許使用項目中,則有回饋金等問題,不是不能辦,只是申請程序與花費金錢都較為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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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各位大大~!!這是某學校轉學考翻譯題?中翻英!!謝謝!!
By Bethany
at 2009-06-29T00:00
at 2009-06-29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