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高公司福利金問題 - 旅遊
By Cara
at 2013-05-21T00:00
at 2013-05-2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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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大約在60人左右 每月都會跟員工收取福利金100-200(依薪水而定)
而我在這家公司工作快2年了 所收取的福利金都不知道被公司拿去哪了 也沒聚餐 也不發新制服給員工 讓員工穿著破制服上班 更離譜的是公司沒有福利委員 每個月也沒有明細貼公布欄 只有一次的員工旅遊(聽年資比較久的員工說很久才舉辦一次) 然而公司沒有福利委員所導致沒人敢去問這筆錢的帳目 一直以來都是公司黑箱作業
我想問這有辦法投訴嗎??
ps 不要貼條款給我 希望知道怎處理的大大們告訴我有什管道能申訴
而我在這家公司工作快2年了 所收取的福利金都不知道被公司拿去哪了 也沒聚餐 也不發新制服給員工 讓員工穿著破制服上班 更離譜的是公司沒有福利委員 每個月也沒有明細貼公布欄 只有一次的員工旅遊(聽年資比較久的員工說很久才舉辦一次) 然而公司沒有福利委員所導致沒人敢去問這筆錢的帳目 一直以來都是公司黑箱作業
我想問這有辦法投訴嗎??
ps 不要貼條款給我 希望知道怎處理的大大們告訴我有什管道能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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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
All Comments
By Iris
at 2013-05-21T21:03
at 2013-05-21T21:03
貴公司有福委會嗎?
沒有成立福委會就不可扣福利金
扣了就違法
可以向勞工局申訴檢舉
福利金扣款係依職工福利金條例強制第二條所為,
有幾種提撥情形:
一 創立時就其資本總額提撥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
二 每月營業收入總額內提撥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一五。
三 每月於每個職員工人薪津內各扣百分之○?五。
四 下腳變價時提撥百分之二十至四十。
若公司有違反情形,依同法第十一條規定: 違反第二條、第三條之規定,不為提撥或提撥不足額者,除由主管官署責 令提撥外,處負責人以一千元以下罰鍰。
但若雇主每月於員工薪資多扣,則另有勞基法廿二條之違觸
建議您向台北市政府勞工局第一科(27596656) 或逕向勞工局勞動檢查處(25969998)檢舉 若嫌打電話太麻煩,上網寫MAIL就可以申訴!
以上僅供參考!
希望確實有幫助到您解開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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