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觀霧地區大鹿林道東線禁止車輛(包括腳踏自行車、機器腳踏車及汽車等)
進入」。
依據: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8款。
公告事項:觀霧地區大鹿林道東線禁止車輛(包括腳踏自行車、機器腳踏車及汽車等)進
入(詳如附件及範圍圖)。
附件:
觀霧地區大鹿林道東線禁止車輛(包括腳踏自行車、機器腳踏車及汽車等)進入:
大鹿林道東線因連續颱風及豪雨造成嚴重損毀,並受地質限制,本路段自公告日起除公務
車及緊急救護車輛外,禁止其他車輛(包括腳踏自行車、機器腳踏車及汽車等)進入,步
道開放人員進入時間,自早上七時至十一時止。
http://www.spnp.gov.tw/news/news_detail.asp?id=776&picno=4&new_type=3
應該下一步就是要解除大霸的[瘋]山了吧...
只是要踢19K進去...健腳的 當天大概還能上九九
不然大概就是要在登山口呆一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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