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博崴山難國賠案二審逆轉 -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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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新聞連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295059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中山醫學大學大四學生張博崴,民國100年2月攀登南投白姑山

失蹤,尋獲時已死亡,家屬質疑山難救援機制失能,提告訴請國賠665萬元,台北地院一

審認定南投縣政府消防局有疏失,判賠266萬9940元,成為我國司法史上首件山難獲國賠

案,南投縣消防局不服上訴,高院今天二審判決逆轉,改判南投縣消防局免賠,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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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前消防人員,看到這則追蹤了好幾年的案件,仍然感到無比欣慰呢。

辛苦所有救災的警義消學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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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7-12-31
辛苦了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8-01-05
國賠成立不代表救災人員不辛苦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8-01-08
法官英明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8-01-10
又不是叫你們賠
Ethan avatarEthan2018-01-13
不論是誰都不應該賠,但搜救系統確實有檢討空間
Lauren avatarLauren2018-01-17
推廣好的登山觀念實作才是治本方法 搜救無論個人或社會
付出的成本都太大了
Kyle avatarKyle2018-01-20
張博崴迷路之後的作為確實讓人充滿疑惑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8-01-24
比較想知道司法怎麼定義 搜救過失
Annie avatarAnnie2018-01-26
調閱張博崴手機通信紀錄、查訪山友,並非”””法律規定應
執行的搜救措施”””,消防局得自行決定做或不做
Hardy avatarHardy2018-01-28
消防員技能還真是包山包海...
Erin avatarErin2018-02-01
山友經常在爬的地方,跟消防隊偶爾的出勤,哪能比
Delia avatarDelia2018-02-04
此案衍生出的登山自治條例惡法呢
Bennie avatarBennie2018-02-07
樓上說到重點了,惡法片地開花是當務之急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8-02-08
搜救體制權責不清 是國家的問題 不能讓消防弟兄扛這筆啊...
Andrew avatarAndrew2018-02-10
所以建立出一套體系(還能參考美日來改)~真不知有何難的?
Iris avatarIris2018-02-12
沒油水可撈 (超難)
Steve avatarSteve2018-02-16
+1 沒油水可撈的情況下不會有任何官員想改革 可憐的是
那些基層的搜救專家 專業被踐踏生命還沒保障 這個時代
不意外
Mason avatarMason2018-02-20
若有人被自治條例罰了去提行政爭訟,應該有很高機會判違憲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8-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