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關於一個公司的特休福利是否有違勞基法? - 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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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勞動基準法,做滿一年享有七日特休,某公司每年扣三天ˋ兩年六天.公司說法為旅遊使用之假ˋ但實際旅遊天數為四天,餘兩天就被公司暗槓掉了!公司人事說誰叫你不跟著去旅遊(那不是變相強迫非得一起去參加員工旅遊不可?)做得月九特休扣得越多˙˙˙不知這是否符合勞基法?並沒有勞資雙方簽什麼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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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nor avatarConnor2013-06-27
匿名版大你好關於你的問題,必須分成二部分解釋......員工旅遊日為>>>>>一.員工旅遊日為勞工休假日(例假日或國定假日)1.強制參加性質>>>則仍應給付當日工資,惟因員工旅遊不同於一班勞務給付情況,其工資給與可由勞雇雙方另予議定。2.自願參加性質>>>未參加者不得視為曠職或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3-06-26
這種被吞掉的情形就直接找當地勞政主管機關申請調解吧這是權利事項那有不管年資預扣幾天都只能算4天員工旅遊用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