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housekeeper的時候是使用ABN,
這次用E-tax報稅的時候,
我也有報使用ABN的薪資,
但大約七月的時候,
仲介公司有退回當初我被扣掉的稅,
我在用E-tax報稅的時候,
當housekeeper所扣的稅的欄位,
我填入的當初被扣掉的部分,
實際上我有領到,
所以我原先打算填零進去,
但系統不允許填零,
我只好把扣的稅額填進去,
今天查帳戶的時候,
發現退稅已入帳戶,
我以為ATO會把我已領到的稅額扣除,
偏偏沒有...>"<
現在問題來了,
日後還有想去澳洲的打算,
我不想為了這筆小錢被認為我多報稅,
請問我應該要怎麼把那筆我多領到的稅退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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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用E-tax報稅的時候,
我也有報使用ABN的薪資,
但大約七月的時候,
仲介公司有退回當初我被扣掉的稅,
我在用E-tax報稅的時候,
當housekeeper所扣的稅的欄位,
我填入的當初被扣掉的部分,
實際上我有領到,
所以我原先打算填零進去,
但系統不允許填零,
我只好把扣的稅額填進去,
今天查帳戶的時候,
發現退稅已入帳戶,
我以為ATO會把我已領到的稅額扣除,
偏偏沒有...>"<
現在問題來了,
日後還有想去澳洲的打算,
我不想為了這筆小錢被認為我多報稅,
請問我應該要怎麼把那筆我多領到的稅退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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