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旅行業管理規則民眾出團前與旅行業簽約出事後誰要負責? - 旅遊Jack · 2007-01-0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依照旅行業管理規則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甲種旅行業代理綜合旅行業招攬第三條第二項第五款業務,或乙種旅行業代理綜合旅行業招攬第三條第二項第六款業務,應經綜合旅行業之委託,並以綜合旅行業名義與旅客簽定旅遊契約。問題如下:以綜合旅行業名義與旅客簽定旅遊契約。出事後應綜合旅行業或接旅遊All CommentsEdith2007-01-08依照民法規定旅客與綜合旅行社簽約發生事故,當然向綜合旅行社求償。我想你的問題是旅客是向甲種旅行社購買行程似乎與綜合旅行社無直接關係其實依契約規定旅客向綜合旅行社求償綜合旅行社日後亦可向甲種旅行社代位求償綜合旅行社也不會承擔過多的損失不過以慣例來說旅客除可向簽約的綜合�Related Posts請問南區職業訓練中心觀光旅遊班證照問題春節旅遊台北2天1夜親子旅遊台灣環島旅遊請問有誰參加過東森購物--布拉格8天旅遊請問導遊考中有關”旅遊心理”的部份如何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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