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關公司跟自己權益的問題... - 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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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聽朋友說他再去年年中慶時有達到業績而且還成長很多!!公司再今年春酒時還也請他們上台領獎,而公司有給他們5天的日本旅遊當作獎勵;可是卻再他們要出發的前夕跟他說要先籤一年的合約才能出去玩...那這樣能告公司嗎??還是就只能自認倒楣...之後他就很生氣的提離職...這個月月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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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a avatarIna2006-05-28
那一張合約有違法嗎.旅遊跟合約是連體嬰嗎.公司有說達到旅遊的門檻要先簽合約才能出國嗎....你先想好這一些問題.然後再思考如何到勞工局申訴.要求資遣費.因為雇主有危害到勞工的權益.作一些沒事先告知的事.也沒有簽約書告知員工.義務調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