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旅行社退費問題 - 歐洲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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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好:

事情是這樣的,在2019年底我和先生跟旅行社買了一個2020/3/28出發去冰島的團體旅遊


後來2020過完年就爆發疫情,當時冰島還未3級緊戒,所以旅行社還是要照常出團(團費2
人已全額繳清136000/人),但之後國外疫情越來越嚴重,冰島也升級3級緊戒,旅行社就
說要延期到10月中出發,到了10月疫情還是沒好轉,旅行社表示如果要退費只能退68550
(其餘的67450是已經交給冰島當地的費用),如果選擇不退費的話,則是可以延期到我
們可以出發的時候。

這次旅行是我和先生的蜜月旅行,一直抱持著一絲希望,但也是放不下團費必須損失將近
50%的錢,所以一直沒有動作,沒有跟旅行社承諾要出團或放棄。

2021年4月底我發現我懷孕了,到了5月中去照了超音波確定懷孕,醫生也開了孕期期間不
宜出國的證明,馬上告訴旅行社業務,請她幫我們爭取退費,得到的答案還是,一個人只
能退68550。

其實我覺得蠻不合理的,上網爬文,看到其他家旅行社,跟我們時間不多出發歐洲的,都
有全額退費,或扣了一些手續費退款的。

我想請問,依照行政院的公告:解約退費原則-第三級警告:退費金額=旅遊費用-必要費
用(包含轉機),旅行社繳給冰島的費用是在必要費用內嗎?旅遊社一直用這點打壓我們
,我們還有其他站得住腳的法條來反駁他們嗎?


謝謝大家耐心閱讀並給予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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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1-06-10
是不是必要費用要請對方提供單據讓你們了解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1-06-11
可以打電話給消基會諮詢
Liam avatarLiam2021-06-13
吉啦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1-06-16
70%賣鄉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