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 雀爾喜Shake Shack&High Line Park - 紐約
By Iris
at 2012-09-19T01:47
at 2012-09-19T01:47
Table of Contents
建議閱讀圖文多多網誌版
http://joannewang7776.blogspot.in/2012/08/chelsea-girls.html
「雀兒喜女郎」是安迪沃荷在1966年執導的一部電影,
我沒看過,拿這個當標題純粹只是上個月去紐約雀兒喜走了一趟。
真的是走了一趟, 腳都快痛死了!
到紐約的時候大概是下午四點,本來應該三點就進飯店了,
從大阪飛過去飛好久要13個小時快爆炸,
然後在大阪的時候因為駕駛艙擋風玻璃上面黏了一張紙,
但是因為風太大,機務沒辦法爬上去把紙拿下來,等風變小又耗了半個小時。
進了飯店跟朋友見面整理一下就出發進城看了一場表演(有力的話再寫),
還去Seaport吹一下海風,觀賞一下上流社會的趴體,
說真的紐約這城市還是要跟朋友一起玩比較好玩,然後一定要夏天!
2008第一次去紐約,很踏實的走了一遍觀光客路線,
2011第二次去紐約,寒冷的冬天被積雪弄的很煩,印象超差。
這次玩了一趟兩天極限之旅,還是深深覺得這城市豐厚的文化蘊底很迷人。
不漂亮、不乾淨、不那麼安全、不便宜但卻是世界流行文化扎根之處。
紐約跟其他觀光城市對我來說很不一樣的地方是,
我不見得喜歡紐約這個地方(天知道我覺得全世界最噁心的地方就是時代廣場)
但是我卻會想在紐約住一陣子念個書什麼的感覺很好。
屁話講了那麼多,這次想去雀兒喜(Chelsea)走一走是因為一本書啦!
Patti Smith的「Just Kids」,Patti在雀兒喜住了好一陣子,
裡面提到好多搖滾場景都在這邊,
當然很多都不復存在了,這本書非常好看,真摯感人(相較之下Patti的歌我都聽不完)。前陣子中文版發行的時候,身邊無論是真文青跟假文青大家都相繼在啃這本書,
由於我對於搖滾歷史與書本方面的學識太過狹隘,還是讓專業的來!
那時,他們和世界都正年輕:Patti Smith《Just Kids》中文版導讀
馬世芳寫的導讀蠻好的,當然他大大本人的著作「地下鄉愁藍調」
(我剛打成地下香腸藍調),也是好看到爆。
其實我一直覺得所謂的嬉皮年代離我很遙遠,在台灣根本沒有接觸過這樣的生活,
連我們的爸媽也沒有。但由於這本書我們可以窺見一點當時的生活樣貌,
如今雀兒喜已經變成一個藝廊林立,充滿藝術氣息的觀光地,
但跟其他地方比起來,
還是可以努力尋找出一點點獨立的、自由奔放的、流浪的嬉皮味,
很神奇吧!曼哈頓就這麼點鼻屎大,常常覺得過了一條街就像到了一個不同的世界。
我還是不要再說什麼漂亮話,搞什麼文藝氣息,
以下就進行一個正常觀光客該有的遊記吧!
熨斗大廈(Flatiron Building),好吧我有點不知道我怎麼來到這邊的一路都在晃神,
超級不專業的遊記。而且我怎把熨斗大廈拍的如此醜,
話說蜘蛛人裡面老闆的報社就是在這上面,
跟帝國大廈這種看起來比較新穎的現代建築比起來,
我到是比較喜歡熨斗大廈,就一種很老的味道吧!
說到帝國大廈,他本人馬上出現。本來不想拍的,但是朋友說一定要拍,那就好吧!
講個地鐵上面的小插曲好了!當我跟朋友兩個人正興高采烈聊天的時候,
對座的黑人開口問朋友說,你是不是有演功夫電影?
然後就開始講起他覺得那部電影很帥啊什麼的。
全世界幾億華人,又不是人人都是李小龍,真是哭笑不得耶!
其實我們是要到對面麥迪遜廣場公園(Madison Square Park)吃漢堡啦!
號稱全紐約最好吃的漢堡,「Shake Shack」,
坦白說我仰慕他大名很久了(上次來紐約飲恨沒吃到),
我身邊每個吃過的朋友都誇張的形容它的美味,
說真的,漢堡這種東西是會美味到哪裡去?
你說六百塊的牛排跟兩千塊的牛排兩者差別我認可,美式漢堡?
結果整個公園環繞著排隊的人龍,
從排隊起到漢堡到手那刻,我們總共花了一個小時!
想說這次之後,下次想吃不知道什麼時候了,
或許是一年後?於是點了一個最貴的漢堡搭配肥到爆表的草莓奶昔!
長相就如同左圖,下面那個是牛肉餅(廢話),
上面那陀黑黑的是炸蘑菇,很大一朵,根據朋友的說法簡直就像在吃另外一塊肉。
漢堡很小一個,要價似乎要八塊多,然後,驚為天人的美味啊啊啊啊啊啊!
不知道漢堡也可以這麼好吃的,
我雖然沒寫過食記這種東西,
但不得不說我可是很挑嘴的一個人,
什麼好吃的東西沒吃過,但這個漢堡真的很厲害,
不寫食記的我居然花費這麼大篇幅形容它的美味!
奶昔的話倒是很普通,很甜,喝完超渴。
有人說「Shake Shack」是東岸的「In-n-out」(西岸有名的連鎖速食餐廳),
我說你別鬧了!兩者不能相比的,我也吃過「In-n-out」的隱藏菜單啊!
但等級還是差太多,我無非就是想挑起東西岸的戰爭,東軍大贏啦!
吃飽喝足終於要走到我們的主題觀光區雀兒喜。
其中一件重要的就是要找一下雀兒喜飯店(Hotel Chelsea )。
其實不知道這間飯店典故的人,沒有必要特別來看,因為他真的沒什麼好看的。
但是就算我知道他的典故,其實一樣沒什麼好看....。
為什麼呢?因為現在觀光客不能進去參觀了啊!!!!
是因為「Just Kids」出版之後引來太多朝聖的觀光客嗎?(就像我)
總之,只能在外面拍照,謝絕住客以外的人入內參觀拍照!
哎唷我就是想看裡面的藝術品,坐一下那個沙發,寫一首詩(屁啦),
幻想一下當時的空氣跟滿足一下自己假文青的心情嘛!
結果現在只能在外面探頭探腦,
看到裡面鵝黃色的牆壁,跟看起來滿腦肥腸的櫃台或是警衛(進不去就人身攻擊)。
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己上網找一下這棟一百多年歷史的旅館的史料。
接著就走到藝廊區,很多人會覺得這邊很沒有紐約味,
這就不對了,我覺得這邊才像紐約啊!
上圖就是本篇的第一張圖片同樣的地方,只是主角換成了別人。
有一個拱形的門口,是川久保玲專賣店的入口,
沒什麼醒目的招牌,很容易錯過。
那是一道銀灰色的旋轉拱門,
很像史丹利庫柏力克電影裡面會出現的場景,非常的科幻,
彷彿進到另外一個世界,整個銀灰色的色調又令人聯想到安迪沃荷的工廠。
畢竟還是賣衣服的,在嘖嘖稱奇的同時也是要稍微裝個樣子逛一下,
雖然沒有什麼買的起的。川久保玲系列我覺得最醜的就是那個鬼愛心,
其他的設計都很不錯,偏偏那個愛心最紅。
然後店內是不能拍照的,等我拍完的時候才被高帽子警衛阻止,
所以我不是故意要盜攝的啊!
總之無論喜不喜歡川久保玲,我認為這間店算是時尚與藝術結合很好的例子!
接著就是無止境的藝廊巡禮,雖然我是藝術大學畢業的
但我完全不是什麼藝術咖,
就加減看一下,有些東西真的蠻酷的,有些就是要我硬講我也不知道他到底在幹嘛。
藝廊的門口就像上面照片一樣,外觀看起來平凡無奇。
這實在太掛了!
因為我男友本身就是在搞新媒體藝術的,
看到這種拿著電腦的藝術家都會忍不住想看一下他的作品,
不過發現也只是裝模做樣罷了!
馬不停蹄來到雀兒喜市場,這也是一個觀光客必去的景點。
以前是個餅乾工廠,現在裡面裝潢的非常特別,
古典老味中又帶著創新,牆上還很多逗趣的海報。
裡面除了傳統果菜市場以外,還有許多特色餐廳,各種蛋糕、麵包、可愛的咖啡廳,
還有龍蝦可以吃耶!當然啦這種觀光市場價格一定不便宜。
不知道北美是不是蠻流行這種觀光市場,之前去加拿大也逛了好幾個。
裡面有洗手間但是要排超久的隊,這時候星巴克跟麥當勞就是我們的好朋友了!
雀兒喜的最後一站就是High Line Park,
這是一個蠻新的景點,是30年代沿著海岸邊建造的鐵路,
因為後來廢棄於是就在鐵道上面種植花草樹木,
弄成一座超長的空中花園,也是一個風景優美的公園。
在上面漫步可欣賞曼哈頓街景也可以看到海,這邊的花草樹木長得非常茂密,
有置身在小森林的錯覺(好啦我誇張了點),
老美這麼愛做日光浴,當然也少不了一座座的躺椅,
這些躺椅因為架在鐵軌上,所以可以滑來滑去組合拼裝喔!
沿路可以看到許多奇妙的建築物,可當作是一趟紐約建築巡禮,
聽說每棟都蠻有來頭的,結果我就真的拍到一個人的頭啦!討厭!
還有很多裝置藝術,甚至放了一些紙版做的動物就成為一個Zoo!可惜我相機沒底片了!
最後我完成了一項驚人之舉,就是,我把High Line從頭到尾走完了一遍!
真的是,毫無意義!奉勸大家可以稍微走一點點,看到有路下去就可以立馬閃人了!
真是累死我啦!
腿斷之餘,我們還是跑到第五大道去,買玩具!
這間店叫F.A.O Schwarz,不過叫什麼不重要,因為它很好找,
就在蘋果旗艦店旁邊,一間超大的紅色招牌的就是!
畢竟第五大道還是個時尚精品聚集地,
途中還遇到草間彌生。(老美驚呼:天哪她是孩子嗎?)
這間玩具店超厲害,除了佔地超大以外,想的到的玩具什麼都有,眼花繚亂,
好逛斃了啦!左邊這是用樂高拼成的蝙蝠俠。
然後我在這邊亂買了一些東西,蝙蝠俠的模型跟小熊軟糖燈,
不過我想應該沒人對這些有興趣,因此速速跳過!
最後我們進行了私人的行程,要去布魯克林一趟,
私人跟私房不一樣,我沒有要藏私,只是因為這太無聊了我就不寫了!
唯一比較有趣的就是,在搭地鐵的路程中,我們要轉車,等我們想起來的時候,
車門已經關了!歪妖妖,只好等到下一站在轉回來囉!
但,就在這個模門特,車門又打開了!
耶~怎會有如此好事?於是我們趕快衝下車,
也很好奇怎麼車門又會突然打開,莫非是夾到人?
只見隔壁車廂有女的以肉身巴住車門,呼喊警察,
車內有個強壯的黑人正在揍一個阿米哥(就是墨西哥人啦,老墨),
把他推去撞柱子,只見阿米哥頭破血流,眾人圍觀,好幾支手機舉高高拍攝影片。
當下我還蠻緊張的,怕等下阿米哥拿槍出來掃射怎辦?
接著警察來了,把滿臉是血的阿米哥銬上手銬帶走,沒頭沒尾的就看人打了一場架,
其實也不算打架,從頭到尾就是黑人揍阿米哥,
大概是他幹了什麼壞事,然後黑人把別人打成這樣也沒任何事情就搭地鐵走了!
要是在台灣,就算是正當防衛,也不可能不用進警局吧?
很多人都覺得紐約治安很差,地鐵很亂,是真的要小心,
但是也不到不能單獨行動的地步,
這次去覺得幾個大站都派駐了不少NYPD,發生什麼事他們很快就可以趕過來!
地鐵也換了很多嶄新的車廂,跟台灣的捷運很像,比起以前的是舒服一些,
起碼有LED字幕顯示站名,不像以前要用耳朵聽廣播,有些黑人腔真的太重的會聽不太懂!
下次來不知道是何年何月了,想去佩蒂跟羅柏的定情地Coney Island啦!
(書本封面照的所在地,也是小林尊比賽吃熱狗堡的地方!)
老天再給我一個有伴的紐約班吧!
--
http://joannewang7776.blogspot.in/2012/08/chelsea-girls.html
「雀兒喜女郎」是安迪沃荷在1966年執導的一部電影,
我沒看過,拿這個當標題純粹只是上個月去紐約雀兒喜走了一趟。
真的是走了一趟, 腳都快痛死了!
到紐約的時候大概是下午四點,本來應該三點就進飯店了,
從大阪飛過去飛好久要13個小時快爆炸,
然後在大阪的時候因為駕駛艙擋風玻璃上面黏了一張紙,
但是因為風太大,機務沒辦法爬上去把紙拿下來,等風變小又耗了半個小時。
進了飯店跟朋友見面整理一下就出發進城看了一場表演(有力的話再寫),
還去Seaport吹一下海風,觀賞一下上流社會的趴體,
說真的紐約這城市還是要跟朋友一起玩比較好玩,然後一定要夏天!
2008第一次去紐約,很踏實的走了一遍觀光客路線,
2011第二次去紐約,寒冷的冬天被積雪弄的很煩,印象超差。
這次玩了一趟兩天極限之旅,還是深深覺得這城市豐厚的文化蘊底很迷人。
不漂亮、不乾淨、不那麼安全、不便宜但卻是世界流行文化扎根之處。
紐約跟其他觀光城市對我來說很不一樣的地方是,
我不見得喜歡紐約這個地方(天知道我覺得全世界最噁心的地方就是時代廣場)
但是我卻會想在紐約住一陣子念個書什麼的感覺很好。
屁話講了那麼多,這次想去雀兒喜(Chelsea)走一走是因為一本書啦!
Patti Smith的「Just Kids」,Patti在雀兒喜住了好一陣子,
裡面提到好多搖滾場景都在這邊,
當然很多都不復存在了,這本書非常好看,真摯感人(相較之下Patti的歌我都聽不完)。前陣子中文版發行的時候,身邊無論是真文青跟假文青大家都相繼在啃這本書,
由於我對於搖滾歷史與書本方面的學識太過狹隘,還是讓專業的來!
那時,他們和世界都正年輕:Patti Smith《Just Kids》中文版導讀
馬世芳寫的導讀蠻好的,當然他大大本人的著作「地下鄉愁藍調」
(我剛打成地下香腸藍調),也是好看到爆。
其實我一直覺得所謂的嬉皮年代離我很遙遠,在台灣根本沒有接觸過這樣的生活,
連我們的爸媽也沒有。但由於這本書我們可以窺見一點當時的生活樣貌,
如今雀兒喜已經變成一個藝廊林立,充滿藝術氣息的觀光地,
但跟其他地方比起來,
還是可以努力尋找出一點點獨立的、自由奔放的、流浪的嬉皮味,
很神奇吧!曼哈頓就這麼點鼻屎大,常常覺得過了一條街就像到了一個不同的世界。
我還是不要再說什麼漂亮話,搞什麼文藝氣息,
以下就進行一個正常觀光客該有的遊記吧!
熨斗大廈(Flatiron Building),好吧我有點不知道我怎麼來到這邊的一路都在晃神,
超級不專業的遊記。而且我怎把熨斗大廈拍的如此醜,
話說蜘蛛人裡面老闆的報社就是在這上面,
跟帝國大廈這種看起來比較新穎的現代建築比起來,
我到是比較喜歡熨斗大廈,就一種很老的味道吧!
說到帝國大廈,他本人馬上出現。本來不想拍的,但是朋友說一定要拍,那就好吧!
講個地鐵上面的小插曲好了!當我跟朋友兩個人正興高采烈聊天的時候,
對座的黑人開口問朋友說,你是不是有演功夫電影?
然後就開始講起他覺得那部電影很帥啊什麼的。
全世界幾億華人,又不是人人都是李小龍,真是哭笑不得耶!
其實我們是要到對面麥迪遜廣場公園(Madison Square Park)吃漢堡啦!
號稱全紐約最好吃的漢堡,「Shake Shack」,
坦白說我仰慕他大名很久了(上次來紐約飲恨沒吃到),
我身邊每個吃過的朋友都誇張的形容它的美味,
說真的,漢堡這種東西是會美味到哪裡去?
你說六百塊的牛排跟兩千塊的牛排兩者差別我認可,美式漢堡?
結果整個公園環繞著排隊的人龍,
從排隊起到漢堡到手那刻,我們總共花了一個小時!
想說這次之後,下次想吃不知道什麼時候了,
或許是一年後?於是點了一個最貴的漢堡搭配肥到爆表的草莓奶昔!
長相就如同左圖,下面那個是牛肉餅(廢話),
上面那陀黑黑的是炸蘑菇,很大一朵,根據朋友的說法簡直就像在吃另外一塊肉。
漢堡很小一個,要價似乎要八塊多,然後,驚為天人的美味啊啊啊啊啊啊!
不知道漢堡也可以這麼好吃的,
我雖然沒寫過食記這種東西,
但不得不說我可是很挑嘴的一個人,
什麼好吃的東西沒吃過,但這個漢堡真的很厲害,
不寫食記的我居然花費這麼大篇幅形容它的美味!
奶昔的話倒是很普通,很甜,喝完超渴。
有人說「Shake Shack」是東岸的「In-n-out」(西岸有名的連鎖速食餐廳),
我說你別鬧了!兩者不能相比的,我也吃過「In-n-out」的隱藏菜單啊!
但等級還是差太多,我無非就是想挑起東西岸的戰爭,東軍大贏啦!
吃飽喝足終於要走到我們的主題觀光區雀兒喜。
其中一件重要的就是要找一下雀兒喜飯店(Hotel Chelsea )。
其實不知道這間飯店典故的人,沒有必要特別來看,因為他真的沒什麼好看的。
但是就算我知道他的典故,其實一樣沒什麼好看....。
為什麼呢?因為現在觀光客不能進去參觀了啊!!!!
是因為「Just Kids」出版之後引來太多朝聖的觀光客嗎?(就像我)
總之,只能在外面拍照,謝絕住客以外的人入內參觀拍照!
哎唷我就是想看裡面的藝術品,坐一下那個沙發,寫一首詩(屁啦),
幻想一下當時的空氣跟滿足一下自己假文青的心情嘛!
結果現在只能在外面探頭探腦,
看到裡面鵝黃色的牆壁,跟看起來滿腦肥腸的櫃台或是警衛(進不去就人身攻擊)。
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己上網找一下這棟一百多年歷史的旅館的史料。
接著就走到藝廊區,很多人會覺得這邊很沒有紐約味,
這就不對了,我覺得這邊才像紐約啊!
上圖就是本篇的第一張圖片同樣的地方,只是主角換成了別人。
有一個拱形的門口,是川久保玲專賣店的入口,
沒什麼醒目的招牌,很容易錯過。
那是一道銀灰色的旋轉拱門,
很像史丹利庫柏力克電影裡面會出現的場景,非常的科幻,
彷彿進到另外一個世界,整個銀灰色的色調又令人聯想到安迪沃荷的工廠。
畢竟還是賣衣服的,在嘖嘖稱奇的同時也是要稍微裝個樣子逛一下,
雖然沒有什麼買的起的。川久保玲系列我覺得最醜的就是那個鬼愛心,
其他的設計都很不錯,偏偏那個愛心最紅。
然後店內是不能拍照的,等我拍完的時候才被高帽子警衛阻止,
所以我不是故意要盜攝的啊!
總之無論喜不喜歡川久保玲,我認為這間店算是時尚與藝術結合很好的例子!
接著就是無止境的藝廊巡禮,雖然我是藝術大學畢業的
但我完全不是什麼藝術咖,
就加減看一下,有些東西真的蠻酷的,有些就是要我硬講我也不知道他到底在幹嘛。
藝廊的門口就像上面照片一樣,外觀看起來平凡無奇。
這實在太掛了!
因為我男友本身就是在搞新媒體藝術的,
看到這種拿著電腦的藝術家都會忍不住想看一下他的作品,
不過發現也只是裝模做樣罷了!
馬不停蹄來到雀兒喜市場,這也是一個觀光客必去的景點。
以前是個餅乾工廠,現在裡面裝潢的非常特別,
古典老味中又帶著創新,牆上還很多逗趣的海報。
裡面除了傳統果菜市場以外,還有許多特色餐廳,各種蛋糕、麵包、可愛的咖啡廳,
還有龍蝦可以吃耶!當然啦這種觀光市場價格一定不便宜。
不知道北美是不是蠻流行這種觀光市場,之前去加拿大也逛了好幾個。
裡面有洗手間但是要排超久的隊,這時候星巴克跟麥當勞就是我們的好朋友了!
雀兒喜的最後一站就是High Line Park,
這是一個蠻新的景點,是30年代沿著海岸邊建造的鐵路,
因為後來廢棄於是就在鐵道上面種植花草樹木,
弄成一座超長的空中花園,也是一個風景優美的公園。
在上面漫步可欣賞曼哈頓街景也可以看到海,這邊的花草樹木長得非常茂密,
有置身在小森林的錯覺(好啦我誇張了點),
老美這麼愛做日光浴,當然也少不了一座座的躺椅,
這些躺椅因為架在鐵軌上,所以可以滑來滑去組合拼裝喔!
沿路可以看到許多奇妙的建築物,可當作是一趟紐約建築巡禮,
聽說每棟都蠻有來頭的,結果我就真的拍到一個人的頭啦!討厭!
還有很多裝置藝術,甚至放了一些紙版做的動物就成為一個Zoo!可惜我相機沒底片了!
最後我完成了一項驚人之舉,就是,我把High Line從頭到尾走完了一遍!
真的是,毫無意義!奉勸大家可以稍微走一點點,看到有路下去就可以立馬閃人了!
真是累死我啦!
腿斷之餘,我們還是跑到第五大道去,買玩具!
這間店叫F.A.O Schwarz,不過叫什麼不重要,因為它很好找,
就在蘋果旗艦店旁邊,一間超大的紅色招牌的就是!
畢竟第五大道還是個時尚精品聚集地,
途中還遇到草間彌生。(老美驚呼:天哪她是孩子嗎?)
這間玩具店超厲害,除了佔地超大以外,想的到的玩具什麼都有,眼花繚亂,
好逛斃了啦!左邊這是用樂高拼成的蝙蝠俠。
然後我在這邊亂買了一些東西,蝙蝠俠的模型跟小熊軟糖燈,
不過我想應該沒人對這些有興趣,因此速速跳過!
最後我們進行了私人的行程,要去布魯克林一趟,
私人跟私房不一樣,我沒有要藏私,只是因為這太無聊了我就不寫了!
唯一比較有趣的就是,在搭地鐵的路程中,我們要轉車,等我們想起來的時候,
車門已經關了!歪妖妖,只好等到下一站在轉回來囉!
但,就在這個模門特,車門又打開了!
耶~怎會有如此好事?於是我們趕快衝下車,
也很好奇怎麼車門又會突然打開,莫非是夾到人?
只見隔壁車廂有女的以肉身巴住車門,呼喊警察,
車內有個強壯的黑人正在揍一個阿米哥(就是墨西哥人啦,老墨),
把他推去撞柱子,只見阿米哥頭破血流,眾人圍觀,好幾支手機舉高高拍攝影片。
當下我還蠻緊張的,怕等下阿米哥拿槍出來掃射怎辦?
接著警察來了,把滿臉是血的阿米哥銬上手銬帶走,沒頭沒尾的就看人打了一場架,
其實也不算打架,從頭到尾就是黑人揍阿米哥,
大概是他幹了什麼壞事,然後黑人把別人打成這樣也沒任何事情就搭地鐵走了!
要是在台灣,就算是正當防衛,也不可能不用進警局吧?
很多人都覺得紐約治安很差,地鐵很亂,是真的要小心,
但是也不到不能單獨行動的地步,
這次去覺得幾個大站都派駐了不少NYPD,發生什麼事他們很快就可以趕過來!
地鐵也換了很多嶄新的車廂,跟台灣的捷運很像,比起以前的是舒服一些,
起碼有LED字幕顯示站名,不像以前要用耳朵聽廣播,有些黑人腔真的太重的會聽不太懂!
下次來不知道是何年何月了,想去佩蒂跟羅柏的定情地Coney Island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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