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2008年有參加過旅遊打工計畫
回來後有收到雇主的W-2報稅單
本來已經弄好資料都要報出去的
結果應該是當時一回來就開始工作,又剛好是產業旺季所以非常忙碌就忘記這件事情orz
2008年底時家人說我旅遊打工的所得稅是否要一併申報,我答應後以為就完成了報稅
但是剛剛無意間整理房間翻出了之前的W-2報稅單
仔細端詳了一下似乎還是必須寄回資料才有完成報稅???
因為時間很久了也沒留著2008家人報稅的扣繳憑單,無從對照數字
而且這三年中也沒收到任何美國寄出的報稅通知...
想請問一下我要如何確定我的報稅狀態呢?或者說就按照W-2的要求寫好資料寄出去就對了?
另外我當初有在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開了一個戶頭,裡面的存款未結清想說以後美
國旅行可用,
但就目前計畫來看短期內是不可能了,因此有想要提領出來存在台灣銀行美金戶頭的打算,
不過我的提款卡早就遺失了(社會安全碼那些資料還在),加上好像無法在台灣的銀行直接
辦理結清戶頭?(我知道101裡面有Bank of America,但好像沒有這服務項目?)
想問有經驗的人是否有辦法在台灣就完成這事情,不然要到美國就很.........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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