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簽財力證明(自己或家人付旅費)和戶籍問題? - 旅遊

Table of Contents

我是三十多歲的未婚女性,有穩定工作(在目前公司已七年多)和收入,會帶以下財力證明:-有兩年多薪資轉入紀錄的存摺正本(餘額四十萬)-最近一次的基金對帳單(這有意義嗎?只是想說也是一筆手上的"活"錢..)-我名下的房屋地價稅單(稅單OK嗎?一下找不到其他房屋證明)這樣申請去七天...夠嗎?其實機票會

All Comments

Tracy avatarTracy2012-01-21
美國是治國家,一切依法,AIT官員也不例外1.帶著你的存款簿或CD去,存款簿存款有40萬以上最好而且是多次長期存入的,不可以最近才轉入的,並非有足夠的旅費就可以,簽証時他會問你返台後的生活費在那裏,說回來再賺是行不通的,2.工作在職証明和去年的報稅單理由簡單:我在台灣有好的工作,不必去美國打工�
Lily avatarLily2012-01-17
只要能向移民官證明,您有強烈的企圖心,在旅程之後返回原居住地,那就夠了。
Agatha avatarAgatha2012-01-21
你好這些你都準備好我去年辨時財力證明用不到只是在你回答時要小心因為單身女孩最不好過了因為怕你去到美國就不回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