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在今年4月份申請退稅,
大概是四月中收到了美金退稅的支票
只是一直因為許多事情,就無法辦退稅
上面的開票日是四月五號
所以理應來說,是十月五號才算正式過半年
但我詢問了許多銀行,都覺得時間太緊湊
不願意幫我辦理光票託收(可能是因為覺得是小錢吧~_~)
所以我想寄回去請IRS幫我重開一張新的
想請問有人有相關流程辦法可以教我嗎?
因為這幫支票上也有我當時的地址,可是那是我以前租屋的地址
現在我也搬走了,所以要再申請一張支票,必須連我的地址也要換成新的
請問我應該要怎麼做才好呢?有甚麼正式的申請表格可以辦理嗎
希望有人可以告訴我詳細流程,我會貢獻我的P幣以表致謝
謝謝大家,真的很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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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UNCAN █ █▉█ █▉█ ▉██ ██◣ ███ ▉██
▕ 21▕◥ ██◤ ◥█◤ ▉██ ◥█◤ █▉█ ▉██ by F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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