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消40人摸黑救回迷路登山隊 - 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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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就是,小弟必須很汗顏的承認,您所說的『一群人在山上瞎找還不如一位山友』,
: 這種情形其實是大有可能發生的。
: 消防隊的專業不外乎打火、緊急救護、救助脫困、這些範疇,
: 偶爾救救溺水的人、撈撈屍體,這樣就是能力的上限了;
: 如果您很明確的告知受困者在山上的哪個地方,那麼把人背下來可能也沒什麼大問題,
: 但是 『山域搜救』 這件事,真的完全在消防隊的專業範圍之外。
: 那是我們完全不懂也不瞭解的領域,

看起來是制度的問題
若類似的緊急救助事件的主管機關是XX署,
然後很不負責的告訴社會大眾

我們完全不懂也不瞭解的領域
不會就不會,不懂就是不懂


以上的話讓人覺得真的是有夠不負責任

: 那也不是消防隊的專業呀。
: 就某種層面來說,很多山域搜救工作,消防員也是冒著危險在山上執勤的,
: 能找到當然很好,不能找到也只能做到仁盡義至,
: 我們讓消防隊員沒日沒夜的在山上輪流執勤那麼多天,
: 去做一件其實我們自己都沒有很把握的事,
: 做得好應該,做不好還要遭到輿論的抨擊,
: 說真的,大家不認為這樣太苛責救災人員了嗎?

若法令歸類是內政部XX署的職責
是責無旁貸的,不要講一堆藉口令人覺得噁心

連張博崴都無法救,要檢討再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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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Yuri avatarYuri2015-11-03
很遺憾的,我贊同您說的是,消防署的心態就是不負責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5-11-06
所以不管您對救災人員有什麼期待,這部份幾乎沒在規
劃和長進是事實,小弟無話可說
Noah avatarNoah2015-11-06
至於張博崴,說真的,我不是要講死人壞話但是
我認為那是神仙難救無命客。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5-11-10
張博威判賠不是因為"一定"救得到 認同樓上的神仙難救
無命客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5-11-15
找這Id上一篇其他篇的回文就知道看看就好(聳肩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5-11-18
倒是面山教育http://www.accupass.com/go/twnmouedu2015
這個博崴媽媽後來發起的活動值得推廣
Erin avatarErin2015-11-20
國軍規定:佔該兵科缺超過三個月自動認定有該專長 lol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5-11-24
要不要先檢討你自己 ?
Hardy avatarHardy2015-11-26
老闆認為你做完工作才能回家是責無旁貸的 所以亂塞非你本
Lauren avatarLauren2015-11-29
職學能的工作你也要給我做完才能回家 否則就是找藉口~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5-12-03
孩子 你成年後就要為自己負責 不是被救的時候 要別人
為你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