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方未依勞基法給薪 - 旅遊
By Anonymous
at 2012-10-12T00:00
at 2012-10-12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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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今天8月在網路人力銀行應徵到新工作(電話行銷)網路上的簡介是這樣↓
職務類別:「電話客服類人員」「產品行銷人員」「電話行銷人員」
工作待遇: 月薪 1萬9仟元 至 2萬9仟元
福利制度:售後服務獎金、勞健保、6%勞退、每年員工旅遊、半年調薪一次
面試時說: 「月薪一萬八,週休二日,每天九點上班五點下班,中午休息一小時,只要在位子上講電話就好,不用搬重或去外面曬太陽什麼!」
然後還有說:「那我們試用期是10天,這十天如果審核沒通過,那這十天薪水就是半薪!」
面試通過後,8/9上課一天(不支薪)
8/10(第1天)開始正式上班
8/29(期間上班日有放颱風假一天,所以是第13天)
早上跟我說我試用期沒通過!前面十天已經是算半薪(一天300)
還說;「我幫你跟老闆爭取讓你做點數的!有點數才有錢!(等於我後面三天沒錢做白工!?)那你如果真的覺得不適合,那你在跟我說,不要浪費你的時間」
回去位子繼續工作打電話,但是我越想越不對…中午休息時間出來吃飯就沒回去了…
那我實際領到的錢是3600(300*12)
但依勞基法規定月薪就是要連假日都給才對啊?半薪這規定更不可以!
(所以依勞基法18000算我至少也應領10800(600*18)
而且當初網站說有勞健保,根本沒有保!!
後來其他同事也遇到差不多的問題(薪資爭議)
所以我們六個人去尋求勞委會調解10/11,卻沒成立!
調解人說:資方說我們當初有簽公司合約,同意半薪之事(我跟另一個勞工沒簽到這份合約,其餘四個人有簽到)所以不願照勞基法規定給薪
(問題是大家都是剛找到工作很高興,就算不了解公司還是只能簽阿…
我跟另一個沒簽到是因為他忘記給我們簽- -")
調解會不能強制資方依勞基法給薪,可是法院可以!?
現在因為調解只能申請一次,我們打算上法院(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吧?)
請問各位大大們,我們真的要不回那份應得的薪水嗎?
資方不敢讓我們影印合約以及打卡紀錄,簽到紀錄(我跟另2個人是簽到)
我們能再提出什麼證據嗎><?
職務類別:「電話客服類人員」「產品行銷人員」「電話行銷人員」
工作待遇: 月薪 1萬9仟元 至 2萬9仟元
福利制度:售後服務獎金、勞健保、6%勞退、每年員工旅遊、半年調薪一次
面試時說: 「月薪一萬八,週休二日,每天九點上班五點下班,中午休息一小時,只要在位子上講電話就好,不用搬重或去外面曬太陽什麼!」
然後還有說:「那我們試用期是10天,這十天如果審核沒通過,那這十天薪水就是半薪!」
面試通過後,8/9上課一天(不支薪)
8/10(第1天)開始正式上班
8/29(期間上班日有放颱風假一天,所以是第13天)
早上跟我說我試用期沒通過!前面十天已經是算半薪(一天300)
還說;「我幫你跟老闆爭取讓你做點數的!有點數才有錢!(等於我後面三天沒錢做白工!?)那你如果真的覺得不適合,那你在跟我說,不要浪費你的時間」
回去位子繼續工作打電話,但是我越想越不對…中午休息時間出來吃飯就沒回去了…
那我實際領到的錢是3600(300*12)
但依勞基法規定月薪就是要連假日都給才對啊?半薪這規定更不可以!
(所以依勞基法18000算我至少也應領10800(600*18)
而且當初網站說有勞健保,根本沒有保!!
後來其他同事也遇到差不多的問題(薪資爭議)
所以我們六個人去尋求勞委會調解10/11,卻沒成立!
調解人說:資方說我們當初有簽公司合約,同意半薪之事(我跟另一個勞工沒簽到這份合約,其餘四個人有簽到)所以不願照勞基法規定給薪
(問題是大家都是剛找到工作很高興,就算不了解公司還是只能簽阿…
我跟另一個沒簽到是因為他忘記給我們簽- -")
調解會不能強制資方依勞基法給薪,可是法院可以!?
現在因為調解只能申請一次,我們打算上法院(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吧?)
請問各位大大們,我們真的要不回那份應得的薪水嗎?
資方不敢讓我們影印合約以及打卡紀錄,簽到紀錄(我跟另2個人是簽到)
我們能再提出什麼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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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Xanthe
at 2012-10-12T10:20
at 2012-10-12T10:20
有時間,多看些<勞基法>這對妳將來在求職時有很大的幫助。
<勞基法>規定得清清楚楚,寫得明明白白,不管妳是以什麼身分去應徵工作,臨時工,工讀生......只要是妳受雇,工作一天,老闆就必須付你一天的工資,而且沒有所謂的試用期,更不可以半薪,(妳又不是做半天)勞健保更是第一天上班就得立即加保,這簡直是胡搞瞎搞嘛!101年1月1日起勞基法最低薪資是18780.所以妳領的錢比外勞還少!昨天<知識+>一位女大學畢業生辛辛苦工作一個月才領到17100.領到薪水,滿腹辛酸.....她哭了.............
不知道妳是哪個縣市找誰調解?台北市政府勞工局絕對是站在勞方,替勞方爭取權益的,包括調解不成,進而法律訴訟,全程免費。
妳所謂的勞委會調解人員..根本是在唬弄妳們,<公司合約>必須經過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審核通過才有效力的,不是公司隨便寫一寫說說就算了,(許多求職者不明究理,而自吃悶虧)一到法院,資方都是敗訴的。妳沒簽,還算聰明,簽了名也不一定會輸,法官心知肚明那是什麼樣的公司。像這般黑心***的公司,也只好靠法院來解決了。
台灣的職場已經陷入勞資雙方對立,互不信任的慘狀,佈滿荊棘陷阱,稍一不慎,做了白工還要打官司,真是累壞了!這不是危言聳聽,而是危機的起始,只有靠自己睜大眼睛,跟找老公一樣,如所遇非人,那真是無可奈何......搞不好最後變成輸出台勞,靠外國來保障台勞的權益了.....。
2012-10-13 01:06:26 補充:
妳們的辛苦血汗錢當然是要得回來的,只有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尋求管道:1.各地方縣市政府勞工局。2.法律扶助基金會。(都是免費服務)
六位員工一起告訴,絕對可以成立。
不必準備打卡記錄、公司合約,(法院會要求資方主動提供)
妳們可以準備勞、健保資料,證明受雇。<公司合約>一定是非法,無法律效力,否則合理、合法的文件,理應是簽署時,雙方各執一份。勞資爭議的案件太多了,法院在審理時,堆積如山,有人官司打了四年九個月才討回12000.(勞方勝訴)資方再拖延一年三個月才很不情願的给付12000個1元的硬幣,心理上要有所準備。像這種惡質***的公司他們也不怕打官司,法律顧問一大堆,時時在等妳們來告他!
By Noah
at 2012-10-13T03:58
at 2012-10-13T03:58
建議你先把你的上下班紀錄拍下來
如果公司不給拍你還可以攝影這段過程
不過最好可以有證明
最好大家可以一起作證
準備好就打電話到各地勞工局去申訴吧~
http://project.1111.com.tw/talents/noCheating/05_1...
可以在打電話去確認還要準備什麼資料
都準備好後在申訴避免公司銷毀證據
By Gilbert
at 2012-10-15T03:55
at 2012-10-15T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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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2-10-12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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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出國觀光時應該要用什麼心態和態度呢?
By Lydia
at 2012-10-12T00:00
at 2012-10-12T00:00
花蓮台東五日旅遊~純素食.帶2歲小孩..請大家幫忙..
By Eden
at 2012-10-11T00:00
at 2012-10-1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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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onymous
at 2012-10-11T00:00
at 2012-10-11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