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美國觀光簽證要準備些什麼??
本人想去美國探親,現在還是學生。想去美國呆半年
我要準備些什麼東西呢?
一定要財力證明嗎??
辦理觀光簽證一個人去美國的話,會給簽證嗎,還是要跟團,
如果因為是跟團而拿到簽證,到時一個人自己去,會有什麼問題,
就算要跟團本人也只是想 去的時候一起去,回的時候一起回,但是到美國沒有一起旅遊就對了。
跟團好像沒有半年的來回機票
本人想去美國探親,現在還是學生。想去美國呆半年
我要準備些什麼東西呢?
一定要財力證明嗎??
辦理觀光簽證一個人去美國的話,會給簽證嗎,還是要跟團,
如果因為是跟團而拿到簽證,到時一個人自己去,會有什麼問題,
就算要跟團本人也只是想 去的時候一起去,回的時候一起回,但是到美國沒有一起旅遊就對了。
跟團好像沒有半年的來回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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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生身分是否能拿到簽證? 不知你是國中生, 高中生, 還是大學生研究生?
如果年紀很輕, 建議你還是說要跟團, 就印一份旅行社網站的行程就可以了
到時入境時是跟團還是自由行那是另一回事
(2)即使拿到簽證, 真正決定你是不是能入境美國或是能在美國住多久的是機場的移民官, 也就是說即使你有五年簽證也是有可能被拒絕入境, 或只允許你住一個月(幸運的話可以住三個月或六個月)
這時候如果你年紀輕, 移民官可能會比較懷疑你到美國的目的地
辦理美簽(觀光)流程
只要是14~79歲都要親自到台北的AIT面談(AIT地址 :台北市 106 信義路三段134巷7號), 無論是以前有沒有拿過美簽, 有拿過美簽還要把舊美簽及舊護照帶去給面試官看 (古早以前如果是舊美簽過期, 只要送文件去就可以了, 本人不必去,但是現在改了)
必備文件 : 護照(有效期限6個月以上), 簽證申請表 (貼照片&簽名), 如果以前拿過美簽, 還要帶著舊美簽及舊護照
其他相關備查文件 : 如存款證明(如果是開父母的名字, 申請表第28欄旅費誰出的記得也要填上父親或母親), 存摺, 不動產權狀, 在學/在職證明, 戶籍謄本, 行程資料-可至旅行社網站列印行程, 來回機票或訂位紀錄等等, 盡量多準備些, 這都是說服面試官你一定會回來台灣不會滯美不歸的證據
流程如下:
1. 上網填發申請表並預約面談時間, 列印
觀光簽證填寫DS-156, 16~46歲男性加填DS-157, 二份皆須以英文填寫, 14~79歲皆須親自至美國在台協會面談
(在台協會網站http://www.visaagent.com.tw/niv/online_flow.asp)
2. 到郵局劃撥-分二張, 一張$3,300在台協會面試簽證費 (95.6.30因台幣對美元匯率貶值之故, 調降為$3,300)
一張$260是源訊資料處理費
(簽證沒過皆不會退費)
3. 申請表上要簽名, 第八欄及第九欄要寫上中文姓名
貼照片一張 5公分 x 5公分大頭照
全臉正面面對鏡頭並於六個月內拍攝,頭頂至下巴需足2.5至3.5公分之間,白色或灰白色背景的彩色照。
關於照片尺寸及相關詳細規定可以參考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20603...
http://www.visaagent.com.tw/niv/photo.htm
其實你可以用這次新身分證的照片
拿光碟去照相館加洗, 只要說辦美國簽證要用的
一般照相館都知道
4. 準備其他相關備查文件 (如存款證明, 不動產權狀, 在學/在職證明, 戶籍謄本, 行程資料-可至旅行社網站列印行程, 來回機票等等, 盡量多準備些)
5. 面談時間前五分鐘抵達AIT,
(1)寄存手機(押健保卡, 因為身分證要備查)
(2)到資訊處理處報到, 源訊會先初步核對資料
並貼上 barcode, 給$260手續費發票
護照外也會貼上貼紙, 需簽名, 供快遞用
然後去面談室外門口依序坐下等候,
電視上播放辦理流程的短片
(3) 工作人員會指示第一排及第二排起立
到第一個窗口, 再次審核申請表並收走預約單
(4) 到旁邊窗口, 將申請表貼住窗口玻璃供掃描
左手食指壓指紋, 再換右手
(5) 等候面談
(6) 面談 : 面試官會問你到美國的目的? (觀光) 自己去還是跟團? 有沒有家人同行? 要停留多久? 以前有沒有去過美國? (如果你的舊美簽在舊護照上也要帶去, 面試官會看) 總之就是態度要鎮定, 眼神堅定, 讓面試官明白你只是要去觀光, 並不會滯美不歸 (因為我們不太有恐怖份子的嫌疑, 所以在台的面試官比較 concern 跳機問題)
面試官無論是洋人或是華裔都會說流利的中文, 所以面試時講中文就可以了
(7) 面談成功, 再到快遞窗口填資料,
護照送到才繳費$160 (超峰 http://www.express.com.tw/)
(8) 由出口離開, 再去取回手機
速度很快, 我是上午面談當日下午就收到護照了 (大台北地區)
申請美國簽證,詳細請洽詢
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地址:台北市信義路3段134巷7號,TEL: 2709-2000 FAX: 2701-4854,美國在台協會網址:http://ait.org.tw,美國國務院網址:http://www.state.gov/104
美國在台協會高雄辦事處,地址:800 高雄市中正三路2號中正大樓三樓,TEL: (07)238-7744 FAX: (07)223-8237。
1. 美國政府為執行反恐措施,自2003年08月02日上午11時起取消「轉機免簽證」之措施。依據前述美方新規定,國人即使自台灣啟程過境關島國際機場轉機至第三國時,亦必須持有美國簽證。
2. 美國政府為防範恐怖份子進入美國,已於2004年01月05日啟用「US-VISIT」安檢系統,除美國公民、原先免簽證入境美國之二十七國旅客及加拿大與墨西哥公民具不同程度之豁免外,其餘入境旅客在入關時均需拍照及留下指紋紀錄。惟自2004年10月26日起,二十七國免簽證國家國民赴美亦適用US-VISIT安檢系統。
3. 國人無論係旅遊、經商、求學、就醫或其他原因入境美國均應申請美國簽證。而為入境美國時所獲停留時限之考慮,所持之護照效期應超過六個月。外籍旅客入境美國時,機場移民局官員會詢問來美之目的,國人如言語不通,一般美國機場或航空公司均可請人協助傳譯。移民官員倘懷疑入境者之身分、證件或來美之目的(如企圖違法居留),將會拒絕旅客入境,並即予遣返。移民局官員審核入境旅客證件後,會於入境申報表(I-94表)上註明旅客之停留期限;一般停留期限為六個月,但亦有較長或較短者,國人應注意停留期限,以避免逾期居留。致影響日後簽證之申請。
4. 入境美國應申報隨身所攜帶之財物,如申報不實或未申報,將可能被沒收有關物品或遭受民、刑事處分。有關申報規定如下:
· 各人隨身物品免稅額為 300 美元;酒類免稅額為一公升(但各州可訂定更嚴格之規定;攜帶者須年滿 21 歲);煙類免稅額為一條煙(二百枝),或五十枝雪茄,或二公斤煙草。古巴出產之煙類禁止攜入。
· 禮物免稅額為一百美元(若多次入境,六個月內僅可獲得一次免稅),入境者須在美至少停留 72 小時,禮物並應隨行;家庭成員之禮物免稅額合計為 200 美元。禮物不應包裝,以便海關檢查。
· 超過免稅額之物品,其價值在 100 美元內者,以 10% 課稅,超過1,000 元者,以各所屬稅級課以不同稅率。
· 彩券、麻醉及危險藥物、色情文件或出版品、叛亂物品、危險及爆裂物、火器彈藥、盜版物件、無輸出許可證之古文物、限制進口之蔬果、植物與食品,以及肉類製品等均禁止攜入。
· 出入美國所可攜帶之現金及證券(美國或外國銅幣與鈔票、旅行支票、匯票或可轉讓之證券)額度為 10,000 美元,超過此一額度者須事先向海關申報,倘未先行申報而遭發現,則將遭受民、刑事懲罰,現金即證券亦將遭沒收。
現在十四歲到八十歲之間的人,不是
要親自辦理才行??是不是有特殊管道??
http://www.ait.org.tw/zh/
http://www.ait.org.tw/zh/visa/niv/NIVE_B1B2_GI.asp
2. 因為你不是去美國讀書所以只能拿商務/觀光簽證(B-1/B-2簽證)
3. 財力證明會是有利的文件建議你提供(我有提供)
各種有利的文件包括:(擷取於美國在台協會網頁)
* 全戶戶籍謄本
* 財力證明,如存摺、稅單、或不動產權狀
* 在職證明
* 學生成績單
* 所得稅扣繳憑單
* 有關這趟行程的資料
* 如果是商務行程,請帶美國公司的邀請函
* 公司負責人請帶公司登記證、執照及最近的稅單
* 結婚證書
* 小孩的申請可以提供出生證明、學校成績單、父母的財力證明及護照。
4. 獨自辦理觀光簽證也可以,
但請記得盡量提供上述的文件(證明你不會跳機滯美),
如果是自助旅行請記得提供旅館的訂位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