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歐洲的申根簽證 - 旅遊
By Hedy
at 2009-11-24T00:00
at 2009-11-24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想請問有去過歐洲自助旅行的前輩們
我之後有打算去歐洲一個半月~兩個月
會選四到五個申根國家自助旅行
最近先查了一些相關資料
發現申根簽證的停留天數通常都只給30天的期限
也就是說我原本預期的一個半月~兩個月是不可行的囉?
亦或是有其他可以待超過30天的方法?
Update:
TO 不留行
意思是我還是可以附上一個60天的旅行計畫(假如)
然後就看簽證官願不願意給我30天以上的停留時間囉?
所以也會有一種是我第30~第60天的住宿都訂好了,但簽證官還是只給我30天的情況囉?
因為我還是個學生
是打算畢業後就去玩~沒有認識的人在那邊
有財力證明~工作證明就沒辦法了
先謝謝你喔
我之後有打算去歐洲一個半月~兩個月
會選四到五個申根國家自助旅行
最近先查了一些相關資料
發現申根簽證的停留天數通常都只給30天的期限
也就是說我原本預期的一個半月~兩個月是不可行的囉?
亦或是有其他可以待超過30天的方法?
Update:
TO 不留行
意思是我還是可以附上一個60天的旅行計畫(假如)
然後就看簽證官願不願意給我30天以上的停留時間囉?
所以也會有一種是我第30~第60天的住宿都訂好了,但簽證官還是只給我30天的情況囉?
因為我還是個學生
是打算畢業後就去玩~沒有認識的人在那邊
有財力證明~工作證明就沒辦法了
先謝謝你喔
Tags:
旅遊
All Comments
By Hazel
at 2009-11-28T20:48
at 2009-11-28T20:48
通常很少人申請90天以上的,除非你有很合理的理由,以及旅行計畫,否則各申根國基本上不會核發90天以上的觀光簽證。
然後就是90天以內,也就是一般所謂六個月內有效,可停留最多90天的觀光簽證。請你理解一個原則,簽證核發的有效期限跟可停留時間,是由簽證官所決定的,而不是『一個固定標準』。跟我們的駕照、護照的有效期限都是固定的不同,簽證的長度,完全是由簽證官按照你的申請資料所核可。
因此,不管是一個禮拜、一個月或者三個月的可停留時間,申請上都是『完全一樣』的『手續』。只不過台灣因為記錄良好,所以在台灣的各國領事單位在審核上相當寬鬆,可經由旅行社等代辦處理,並且通常會直接給予一個月的可停留時間。
這只是『一般性』狀況,因此,你說你要停留兩個月,當然可以,申請手續完全一樣。請注意,沒有絕對標準,總而言之,你要申請多長,你就得準備多少資料。
舉例來說,如果你要去60天,五國,你就必須準備:
1.台灣--歐洲來回機票。請向你第一個入境的國家優先申請。除非你有特定的行程,比方要到某國開研討會,那憑該國的相關單位開出證明提出申請。否則,請一律向第一個入境國申請。
2.完整的旅行計畫,從你第一次進入申根國到離開的整個時間的活動,全部都需要準備出來,通常來說,你不需要詳細到每天裡面的每小時,但是你應該準確到某一段時間的主要活動。舉例來說,如果是一月一號到二月28號之間的話,你應該列舉如:1m1d 法蘭克福入境,住在法蘭克福xxx旅館(附上定位證明),停留法蘭克福到1m4d,住在同一家旅館(如果不同一間,則把每間旅館的資料以及定位證明列出)。1m5d-1m7d前往慕尼黑,住在xxx旅館...............etc。以此類推,你應該要把每一段行程都列出來,並且把住宿計畫都列舉好。如果你是自助行,想要很隨意,你『必須』在資料裡面說明,並且把相關資料先列好。比方中間可能你只想先定前七天的住宿,後面則到當地再決定,是行程而論,這也可以,但請你把你準備好的資料都附上去,讓簽證官知道你不會到時候變成麻煩,同時,這種情況下,你必須準備比較多的財力證明。
如果有某些行程會住在友人家,則請友人列出邀請函,代表那一段時間的居住證明,邀請函除了一張信函,說明同意你前往他們那邊居住外,請你的友人出示他的身份證明,如護照影本或者居留證影印本。
並不需要有『保證信』,那是不同的東西,如果你的目的是觀光,你只需要提供保證,你的行程是明確、而且可負擔。
3.財力證明,請按照每日60歐元標準,提出財力證明,如果60天,就是三千六百歐元,也就是大約20萬台幣。要申請多長,請就長度自己換算你的財力證明的強度。當然,最好的財力證明,就是有更多錢的財力證明,你能出示一百萬以上,最好!如果你有購買旅行支票或者信用卡,影印本是次要,但有幫助的。
同樣於財力證明的,就是你在台灣的工作狀況證明,請工作單位開具請假證明或者學生在學狀況證明。
4.保險,建議購買完整的旅遊保險,這對於獲得長時間簽證,很有幫助。當然,台灣的健保卡影印本也要!當然也別忘了護照跟身份證影印本。
大概是這些,重點是說服簽證官,你是前往觀光旅行,而不是打工,並且也不會逾期居留、也不會缺錢造成社會問題。因此沒有絕對一定要的資料,全部跟一般觀光簽證申請方式一樣,只是需要更為完整的資料。
最後,請親自準備,並且親自送件,因為你應該要直接面對簽證官,以避免麻煩。
2009-11-25 23:40:19 補充:
雖然表面上是這樣,但事實上不是!
應該這樣說,其實不管你提供了甚麼,如果簽證官不爽,會出來甚麼結果,這個是由簽證官所決定的。這跟護照或者身份證辦理不同,護照跟身份證,是只要有你這種身份,就一定可以獲得,毫無例外。但簽證則是由各國領事單位按照個別案例,單獨審查。換言之,資料很豐富也可能被拒絕,資料很貧瘠也可能被同意,但你不需要事先去考慮這個人為的因素。
2009-11-25 23:40:43 補充:
我想說的,是你應該優先處理的,是把資料準備齊全,在資料齊全的狀況下,簽證官同意發給簽證的可能性就很大。所謂的資料齊全,就如上述的,把該準備好的旅行計畫弄清楚。這是台灣人的悲哀,我們還沒有辦法享有免簽證待遇,因此台灣人要前往歐洲做長時間無目的式自助旅行漫遊,是不太被接受的,但不等於不可能,如果你有辦法提供合理的資料:比方說一百萬的財力證明,而且是長時間的,或者其他強而有力的證明,比方你曾經前往南亞自助旅行兩個月等等,否則通常你第一次或者前幾次自助旅行,應該要在有周全計畫的基礎上進行自助旅行。
2009-11-25 23:41:01 補充:
你的狀況會有問題,是因為你是『剛畢業的學生』,所以很合理的,你不太可能有『自己的存款』,而且數量大到足夠讓你進行長時間漫遊性自助旅行,你不可能自己支付著十萬台幣現金、五十萬的信用卡前往旅行。因此一定是有人贊助,而且數量有限,通常是父母。這是所有簽證官的普遍性認知,你要做的,就是說服他們,你的資金沒有問題,而且你有能力應付旅行上遇到的所有問題。
2009-11-25 23:41:22 補充:
再問一下,你是自己去?還是跟朋友一起去?如果幾個人一起申請,其實問題還更小,但如果你是一個人,簽證官還會順便懷疑一下,你真的是要去觀光而不是非法打工?所以怎樣去說服簽證官?一般來說,就是完整個旅行計畫,多完整?難以給一個絕對標準,但我的經驗是,越完整越好,A點要去幾天,要參觀甚麼地點?要住在那邊?然後如何去B點,要呆多少天?住在那邊?參觀甚麼地點?如何銜接C點?要參觀甚麼、住那邊、停幾天....以此類推,能多詳細,就多詳細!能越早預定好,就先預定好。你提出證明越豐富,讓簽證官感受到你不是隨便編造的,那他就會同意。
2009-11-25 23:41:41 補充:
其次是資金,如果你自己打工存錢,可以說明經費來源,把存摺內頁影印附上,證明薪資來源,會是一個很好的證明。如果是父母贊助,也請出示父母的財力證明,並且請父母寫一封信證明他們願意資助你的旅費。
最後,你說你是畢業生,把學校證明依然要出來,然後再旅行計畫中說明你是某年某月畢業,然後說明你未來的工作計畫,是已經找到工作了嗎?還是先出去放鬆後才要回台灣找工作?這在旅行計畫裡面加以說明,並且附上相關證明。
2009-11-25 23:41:53 補充:
總之,以完整計畫為目標,去準備你的資料,是在準備好資料後,在出發前三週之前申請簽證(台灣通常是兩到三天就會核可),而不是空泛的要求簽證官給你簽證。通常來說,只要是有詳細計畫的申請,都會獲得核准,而且會給你比預定的天數還要多一點,不需要太過擔心。而且實務上,這種長時間的計畫,簽證申請只會有兩種可能:通過、或者不通過,不會說你申請六十天,結果給你三十天的,因為沒甚麼意義。
2009-11-25 23:42:00 補充:
說得很恐怖,但實際上,只要你的資料是正確而且完整的,申請是很容易成功的,我還沒聽說資料完整的狀況下被刁難的!但請注意,資料正確是很重要的,請不要去假造任何資料,如果你某段旅程住宿沒有辦法決定要住哪一個地方,你在旅行計畫中詳細說明各種準備方案即可,千萬不要上網亂定一些旅館,然後拿到虛假的定位資料,那是更不好的狀況,我聽說刁難或者退件的,幾乎都是這種狀況。
2009-11-26 03:58:01 補充:
在針對你的問題回答一下,你說:『
意思是我還是可以附上一個60天的旅行計畫(假如)
然後就看簽證官願不願意給我30天以上的停留時間囉?』
不是『可以』而去期待簽證官怎樣怎樣,而是如果你想要獲得足夠長度的簽證,則你應該要按照需求,表列清楚你的旅行計畫,以此為依據申請簽證,你要五十天,就要有五十天的安排,要六十天,就得要有六十天的安排。簽證官完全是按照你提出的資料,去審查你的申請。
By Belly
at 2009-11-25T00:12
at 2009-11-25T00:12
去住台灣人開的民宿
問問對方(另一半當地人)願不願意幫忙開據親友證明
有了相關證明文件
確定你不會非法居留 一去不回就好了
只能跟你說那麼多了 其它的就自己想辦法囉
By Harry
at 2009-11-24T18:47
at 2009-11-24T18:47
若要待超過1個月的話.就得申請3個月的簽證
想要拿3個月的簽證是可以的.如果你可以出具下列文件的話:
1.申根國家公民的保證涵或邀請函
2.在職證明及你的名片
3.財力證明(20萬應該夠了.最好附加存摺封面及近期六個月內頁影本.他們要知道是否固定有收入)
4.如果你認為有利於自己的文件.建議你盡量準備齊全
提醒您.去哪國辦事處申請申根簽證要視你在哪個申根國待比較久.比如說你要去4-5個國家.若德國是你待比較久的國家.你得到德國在台協會申請.當然.保證人也必須是德國人;又若每個國家待的時間一樣長的話.就由先入境的國家申請.(保證人也須是該國公民)
2009-11-25 04:09:07 補充:
忘了告訴你
以前還沒和我德國先生結婚前
有一段時間沒有固定職
所以德國在台協會才會要求我出具經濟保證人的文件以便申請3個月的簽證
但是有工作後.只要出具在職證明.就沒再要求了
所以.如果你拿不出保證人的文件.沒有關係
只要出具在職證明就好了
Related Posts
澳洲國外打工
By Gary
at 2009-11-24T00:00
at 2009-11-24T00:00
請問聯邦理財型白金卡
By Elma
at 2009-11-24T00:00
at 2009-11-24T00:00
小琉球旅遊一問?
By Delia
at 2009-11-24T00:00
at 2009-11-24T00:00
時間是一月中旬左右
請問:
1.冬天去小琉球適合嗎?
2.價位大概多少?(是算人頭的?還是算2人� ...
我真的很想從事美髮行業
By Megan
at 2009-11-24T00:00
at 2009-11-24T00:00
我真的很想找美髮的工作!
但卻在人力銀行中找不到...
我曾經接觸過此行業,也有丙級的執照.
已� ...
要怎樣才能失憶?
By Franklin
at 2009-11-24T00:00
at 2009-11-24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