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年4月初到了澳洲
並於去年10月底結束了打工度假回國
ATO的人告訴我可以把退稅表格帶回台灣
填完後再寄回
即可完成離境退稅
我照做了
結果我前一陣子收到了ATO寄來的信
要我提供更多資訊
例如payment summary 還有一些declaration
我不解便打了電話去問
結果他說我不是resident for tax purposes
因為resident for tax purposes必須在finacial year中待滿6個月
因此我可能無法得到退稅
還會被要求多繳稅
但身邊的朋友都沒遇到這樣的問題
請問有沒有人有類似經驗?
該如何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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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於去年10月底結束了打工度假回國
ATO的人告訴我可以把退稅表格帶回台灣
填完後再寄回
即可完成離境退稅
我照做了
結果我前一陣子收到了ATO寄來的信
要我提供更多資訊
例如payment summary 還有一些declaration
我不解便打了電話去問
結果他說我不是resident for tax purposes
因為resident for tax purposes必須在finacial year中待滿6個月
因此我可能無法得到退稅
還會被要求多繳稅
但身邊的朋友都沒遇到這樣的問題
請問有沒有人有類似經驗?
該如何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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