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幾天收到了退稅支票了,
也拿去光票託收。
但是今天,忽然收到一封美國國稅局寄來的信,
時間大概是4月30寄發的。
信件內容提到希望我能確認當初退稅表格的幾個問題,
並且它還說要是沒有回覆的話很可能拿不回退稅或是退稅金變少...
它列出來的問題有,
1. 附上之前寄來的退稅單那張需要黏在退稅表格上那頁。
2. 在退稅表格簽名...
推測他會要我做這兩點是因為,
當初我在寄退稅表格的時候 我就是漏掉這兩項,
但我後來發現後,我馬上在隔天補寄新的一份,有簽名,有黏上退稅單。
而我也確實拿到退稅支票了。
只是,現在收到這封信心裡有點毛毛的,
也不知道有什麼問題?
所以想請問大家有沒有遇到相同的事情?
還是,其實只要拿到退稅支票後就不用擔心了???
謝謝各位耐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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