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時在樂天網購下單,
並選取指定4月22日到貨,
收件當日品並沒有送達
查詢樂天購物也沒有出貨紀錄
馬上以電子郵件告知商家
即將於4月23日返回台灣,並請商家取消訂單
4月24日商店回復將立即寄出商品
當下立即回復商家,告知我已經不在日本
請商家不要出貨
但無奈的是,商家還是出貨了
並告知我,他將商品送達宅配營運所保留十天
並請我自己到營運所取貨
十天之後我沒有回去日本取貨
商家因此在5月4日請款33350日元
因此告知商家,我並無取得商品
請求商家退款
商家告知必須要由我負擔十天保管運費1200日元後,才願意退款
礙於分隔台日兩地,
也不想跟對方爭執寄件疏失的責任
於是支付運費1200日幣
但是商家仍然表示不願意退款
僅要求我再去日本取貨
請問遇到這種消費糾紛,只能吞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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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N9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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