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國民旅遊卡消費事宜 - 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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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刷國旅卡,想請闆各位大大...
就是我8/26、8/27已請假要去刷國旅卡
我今天的消費是在新竹、苗栗(本地)
我想問的是
我第二天8/27日,是否可以在新竹刷卡?
還是有其他方法?
這樣審核會不會通過阿?
因為我去年刷有被退回
因此荷包大失血 = ="
所以這次要謹慎點,麻煩知道的大大們,可以給我此建議嗎...
Update:
感謝小風的回答 ^^
現在我的另一問題是
我今天8/26日傍晚不小心在苗栗消費了...
而且不是交通費
這樣還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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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a avatarIna2008-08-27
1、苗栗若有在旅宿業使用則無問題,所有特約店的消費在限額(最高16000元)內都可以納入核銷
2、苗栗若沒有在旅宿業使用則只能使用交通及加油,8/26新竹消費8/27再至新竹消費,2天都有異地隔夜只要是特約店消費及符合規定!
公務人員前往所服務之機關(構)所在之直轄市或縣(市)以外之其他直轄市或縣(市)之旅遊消費;所稱隔夜消費,指於休假期間,連跨2個半日以上之休假日,具有2筆以上不同消費日之刷卡支出。休假半日以上,以國民旅遊卡於旅行業或旅宿業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者,不受第1目異地且隔夜消費限制;該休假期間前後連續假日於各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之消費,均得併入補助範圍。因此,公務人員使用國民旅遊卡原則上須兼具上述「休假」、「異地」、「隔夜」及「以國民旅遊卡在特約商店消費」等要件規定,消費交易始得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惟為鼓勵公務人員實際外出旅遊,休假期間如有旅行業或旅宿業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事實者,可例外不受「異地」及「隔夜」規定之限制,另於該休假期間前後連續假日於當地或異地之任一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均可一併納入補助。
2008-08-27 17:53:38 補充:
8/26日傍晚不小心在苗栗消費而且不是交通費當然是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