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_travel 版務管理說明 -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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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Quintina
at 2008-03-21T02:01
at 2008-03-21T02:01
Table of Contents
關於China_Travel版務事宜處理, 個人(max2) 回應共四點如下:
一. happpyanna ; 文章 [凝視西藏 攝影徵件] ; 廣告文-永久水桶事件
1) 廣告文認定:
中旅版規之廣告文認定係指為 特定團體 營利 視之。
何謂盈利? 依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的解釋:營業所得的利益。
由 板友 happpyanna 此徵件文章; (參見deleted版4710篇)
個人從上下文無從得知可對何 特定團體 造成實質利益。
是故個人並未視其為廣告文。
2) 經驗法則:
板友 happpyanna 同類徵求文章存於 中旅板 3/10 岡拉梅朵 徵文中。
此文並未被刪除, 即表示各板主都同意此類文章。
以上, 個人反對浸 happpyanna 水桶。
二.chuling ; 文章 Riots break out in Tibetan capital; 政治文-水桶一個月
1) 政治文認定:
中旅版規之政治文認定係為 於本版開啟 政治 話題者 。
何謂政治? 廣義而言: 政就是眾人的事, 治就是管理。
而 板友 chuling的文章仍本討論串的第四篇文章,
若依照中旅版規處置, 前三篇文章的作者:npchen 及 colois 必須浸水桶。
而個人對政治文的為狹義的與 台灣-中國 兩岸政治相關的討論,
本討論串 ( 請見中旅板 3/14 文章) 不符合我的主觀認定。
故並未做處理。
2) 處理的時效性:
板友 chuling 的文章發表於 3/16(日), 被刪除於3/19(三)。
此段期間內, 表示個人已同意存在此類文章。
直至 3/19(三)下午五點, 版主 Juche 未經與我討論便將其刪除並浸水桶。
以上, 故個人認為此次的裁判並不適當。
基於尊重 板主 Juche 及 重視本版 長期板友 chuling 之因,
個人於 3/19 晚間發站內信於板主 Juche 表達處理不適當的意見。
同時間發站內信於 板友 chuling 表示安撫之意。
三. hsiawenc ; 推文 [chuling水桶一個月] ; 挑釁版主 - 水桶一個月
1) 挑釁認定, [故意惹起爭端]
由於 板友 hsiawenc 不認同 板主 Juche 的判決, 故於推文中提出質疑。
(請見 中旅板 3/19 文章)
此事件仍 板友 hsiawen 及 板主 Juche 間的紛爭,
故個人僅按刑法310條、310條誹謗罪的構成要件, 解讀。
2) 誹謗構成要件
1.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2.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3.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中旅版為公開看版, 有其散佈性。
由板友 hsiawen 行為判定, 其推文是出於善意保護 板友 chuling的發言權利。
以上, 個人謹以中旅板板主以及板友的身份,
希望此紛爭兩位能私下合解之後有個好結果。 好話好說。
四. (原作者刪除)
以上通知。
Regards,
--
一. happpyanna ; 文章 [凝視西藏 攝影徵件] ; 廣告文-永久水桶事件
1) 廣告文認定:
中旅版規之廣告文認定係指為 特定團體 營利 視之。
何謂盈利? 依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的解釋:營業所得的利益。
由 板友 happpyanna 此徵件文章; (參見deleted版4710篇)
個人從上下文無從得知可對何 特定團體 造成實質利益。
是故個人並未視其為廣告文。
2) 經驗法則:
板友 happpyanna 同類徵求文章存於 中旅板 3/10 岡拉梅朵 徵文中。
此文並未被刪除, 即表示各板主都同意此類文章。
以上, 個人反對浸 happpyanna 水桶。
二.chuling ; 文章 Riots break out in Tibetan capital; 政治文-水桶一個月
1) 政治文認定:
中旅版規之政治文認定係為 於本版開啟 政治 話題者 。
何謂政治? 廣義而言: 政就是眾人的事, 治就是管理。
而 板友 chuling的文章仍本討論串的第四篇文章,
若依照中旅版規處置, 前三篇文章的作者:npchen 及 colois 必須浸水桶。
而個人對政治文的為狹義的與 台灣-中國 兩岸政治相關的討論,
本討論串 ( 請見中旅板 3/14 文章) 不符合我的主觀認定。
故並未做處理。
2) 處理的時效性:
板友 chuling 的文章發表於 3/16(日), 被刪除於3/19(三)。
此段期間內, 表示個人已同意存在此類文章。
直至 3/19(三)下午五點, 版主 Juche 未經與我討論便將其刪除並浸水桶。
以上, 故個人認為此次的裁判並不適當。
基於尊重 板主 Juche 及 重視本版 長期板友 chuling 之因,
個人於 3/19 晚間發站內信於板主 Juche 表達處理不適當的意見。
同時間發站內信於 板友 chuling 表示安撫之意。
三. hsiawenc ; 推文 [chuling水桶一個月] ; 挑釁版主 - 水桶一個月
1) 挑釁認定, [故意惹起爭端]
由於 板友 hsiawenc 不認同 板主 Juche 的判決, 故於推文中提出質疑。
(請見 中旅板 3/19 文章)
此事件仍 板友 hsiawen 及 板主 Juche 間的紛爭,
故個人僅按刑法310條、310條誹謗罪的構成要件, 解讀。
2) 誹謗構成要件
1.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2.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3.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中旅版為公開看版, 有其散佈性。
由板友 hsiawen 行為判定, 其推文是出於善意保護 板友 chuling的發言權利。
以上, 個人謹以中旅板板主以及板友的身份,
希望此紛爭兩位能私下合解之後有個好結果。 好話好說。
四. (原作者刪除)
以上通知。
Regar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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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ristan Cohan
at 2008-03-22T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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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8-03-24T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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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8-03-25T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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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8-03-19T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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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Riots break out in Tibetan capi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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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ristan Cohan
at 2008-03-15T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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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Riots break out in Tibetan capi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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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8-03-14T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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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8-03-14T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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