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電源 mAh 換算 Wh
行動電源上寫的是 mAh,航空公司看的卻是 Wh。輸入容量和電壓,馬上知道自己的行動電源是幾 Wh、能不能帶上飛機,以及 100 Wh、160 Wh 分別等於多少 mAh。
mAh
V
看背面標示;多數電芯 3.6–3.7 V
換算能量
74 Wh
20,000 mAh × 3.7 V ÷ 1000
搭機
可以隨身帶
100 Wh 以下:不能託運,每人最多 2 個
100 Wh 約等於
27,027
mAh,以 3.7 V 計
160 Wh 約等於
43,243
mAh,以 3.7 V 計
依 IATA「Passengers Travelling with Lithium Batteries」2026 年版:Wh = Ah × V;行動電源只能放隨身行李、不能託運,每人最多 2 個且每個不超過 100 Wh,不得用機上電源充電,不要放在頭頂置物箱;100–160 Wh 的行動電源列為禁止,超過 160 Wh 只能以貨物運送。國籍航空對 100–160 Wh 的說明多半仍是事先申請,實際以搭乘的航空公司為準。外殼有標示 Wh 的,以標示為準。
使用方式
- 輸入行動電源標示的容量(mAh)。
- 輸入電壓:看背面標示,沒寫的話多數電芯是 3.6–3.7 V。
- 查看換算的 Wh 與搭機分級;外殼有直接標示 Wh 的,以標示為準。
計算方式與說明
- IATA「Passengers Travelling with Lithium Batteries – Guidance Document」2026 年版:Watt-hour 由額定容量(Ah)乘以標稱電壓計算(Wh = Ah × V),本工具以 mAh ÷ 1000 × V 計算。
- 同一文件 Table 1:行動電源 100 Wh 以下只能放隨身行李、不能託運、不需航空公司同意,每人最多 2 個;100 Wh 以上、160 Wh 以下的行動電源列為 Forbidden;超過 160 Wh 只能依 IATA 危險物品規則以貨物運送。
- 同一文件:行動電源不得以機上電源充電、不應放在頭頂置物箱;航空公司可能訂更嚴格的條件。國籍航空對 100–160 Wh 的說明多半仍是事先申請即可,實際以搭乘的航空公司為準。
常見問題
20000mAh 行動電源是幾 Wh?
以電芯常見的 3.7 V 計,20,000 mAh × 3.7 V ÷ 1000 = 74 Wh,低於 100 Wh,可以放隨身行李上飛機,但不能託運。
多少 mAh 以下可以帶上飛機?
以 3.7 V 計,100 Wh 約等於 27,027 mAh;160 Wh 約 43,243 mAh。27,000 mAh 以下的行動電源一般可以隨身帶,每人最多 2 個。
30000mAh 行動電源可以帶嗎?
以 3.7 V 計約 111 Wh,落在 100–160 Wh。IATA 2026 年版指引把這個級距的行動電源列為禁止,外籍航空可能不收;國籍航空多半要求事先申請,出發前要先問航空公司。
最後更新:2026-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