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捷運公司是否能夠自行吸收外縣市身障及長者捷運半價票差呢? - 旅遊
By Franklin
at 2011-04-05T00:00
at 2011-04-05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台北捷運公司是否能夠自行吸收外縣市身障及長者捷運半價票差呢?
從四月一號起,外縣市來(台北、新北、基隆、宜蘭等縣市以外)的身心障礙朋友與長者亦分別可以憑著身心障礙手冊與身分證享受四折票價優惠搭乘台北捷運,看起來是個福音~ 不過背後那票差是由該身障朋友或老人家的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所負擔(台北市政府再行向其請款)。
想請問一下,企業都有社會責任,今天那些外縣市的身障朋友或老年人到台北,可能是就學、就業、定居、旅遊........anyway~~however~~ 他們都對台北的經濟做了一份貢獻(竟然在台北,就會在當地進行消費活動),,再加上企業都有社會責任,更何況台北捷運營收不成問題,在這樣的情況下,是否北捷該自行吸收票差呢?
Update:
TO 車狂:
您舉這個例子就有失偏頗了!
怎麼說呢?民主國家,政府怎麼可以做這種無禮的要求呢?
您知道國(公)營事業存在的目的嗎?國(公)營事業存在的目的可不是完完全全的營利。
再說~ 企業社會責任這概念在企管領域已經被廣為認同,再說~台北捷運公司的營收應該不需要我來贅言,在這種情況下還去跟其他收入沒有這麼豐厚的縣市地方政府要那相對而言區區一些的票差費用似乎吃相有點難看吧!?
從四月一號起,外縣市來(台北、新北、基隆、宜蘭等縣市以外)的身心障礙朋友與長者亦分別可以憑著身心障礙手冊與身分證享受四折票價優惠搭乘台北捷運,看起來是個福音~ 不過背後那票差是由該身障朋友或老人家的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所負擔(台北市政府再行向其請款)。
想請問一下,企業都有社會責任,今天那些外縣市的身障朋友或老年人到台北,可能是就學、就業、定居、旅遊........anyway~~however~~ 他們都對台北的經濟做了一份貢獻(竟然在台北,就會在當地進行消費活動),,再加上企業都有社會責任,更何況台北捷運營收不成問題,在這樣的情況下,是否北捷該自行吸收票差呢?
Update:
TO 車狂:
您舉這個例子就有失偏頗了!
怎麼說呢?民主國家,政府怎麼可以做這種無禮的要求呢?
您知道國(公)營事業存在的目的嗎?國(公)營事業存在的目的可不是完完全全的營利。
再說~ 企業社會責任這概念在企管領域已經被廣為認同,再說~台北捷運公司的營收應該不需要我來贅言,在這種情況下還去跟其他收入沒有這麼豐厚的縣市地方政府要那相對而言區區一些的票差費用似乎吃相有點難看吧!?
All Comments
By Quintina
at 2011-04-05T23:21
at 2011-04-05T23:21
2.北部悠遊卡最早的做法是 "台北市愛心卡或敬老卡每月可免費搭120點(約60次); 但是 "北縣縣民則每月可免費搭60點(約30次)",
後來北縣才逐漸提高, 最後改成一樣.
原因是票差由各戶籍地地方政府負擔.
3.如今讓全民享受相同的待遇, 這已經算是一種進步.
* 捷運單程票限當日使用或當日退款.
* 出站 "回收單程票" 時要投原先 "進站時感應的單程票".
2011/4/1起 65歲以上老人或身障者搭 北/高捷運 半價
記名悠遊卡:敬老卡、愛心卡、愛心陪伴卡 (一般卡另付150元亦可記名)
By Caitlin
at 2011-04-05T23:58
at 2011-04-05T23:58
2011-04-06 06:09:06 補充:
那就對了!您不覺得您要求捷運公司自行吸收票價也是無理要求!
而且您不覺得您的言論前後矛盾嗎?
為了社會責任,就可以這樣無理的要求企業配合?!
那高雄捷運.台灣高鐵及客運.公車業者是否有都要自行吸收愛心票.學生票的價差,還是因為台北捷運賺錢就該死,就該拿錢出來負社會責任,而虧錢的就不用?!
盡社會責任有很多方式,不一定要吸收票差吧!
PS1:現在有營收吸收了票差,那以後萬一虧錢呢?!屆時再叫政府補貼???
PS2:台北捷運是<公司>可不是<管理局>,走的是公司法,必須自負盈虧,與您所說的國(公)營事業並不相同.
Related Posts
6萬內的蜜月旅行
By Sandy
at 2011-04-05T00:00
at 2011-04-05T00:00
請幫我翻譯一下這句土耳其文
By Barb Cronin
at 2011-04-05T00:00
at 2011-04-05T00:00
關於大陸配偶出國旅遊問題
By Andrew
at 2011-04-05T00:00
at 2011-04-05T00:00
最近有什麼旅遊時事?急!!!!!!!!!!!!!!!!
By Gary
at 2011-04-05T00:00
at 2011-04-05T00:00
韓文文法~快瘋了!
By Quanna
at 2011-04-05T00:00
at 2011-04-05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