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難案逆轉 雪羊:政府沒義務保護不自量 - 健行
By Faithe
at 2017-12-29T12:28
at 2017-12-29T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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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everfly (neverfly)》之銘言:
: 根本有一堆百岳,連登山口在哪裡都要靠口耳相傳。
: 以北二段來說好了,大家都說車行終點的柵欄,
: 哪裡有登山口的指示牌?沿路哪裡有哩程跟路標?
北二段是少數我還沒去過的百岳路線,不予置評,但「行車終點的柵欄」這條訊息我不認為不明確。
: 就算屏風山的登山口在路邊而已,也同樣沒有指示牌,中間也沒有路標。
你知道屏風山登山口有一面超大的指示牌,中間路標太管處也從新路一路標到山頂了嗎?
: 這些都只能單方面要求登山客自行承擔的嗎?
從這些點來看,可以發現您是一位主張政府有義務建設所有登山路徑成為「步道」的大政府主義登山者。或者登山經驗不多,不然登山借問站、登山訊息通報站、健行筆記這些這麼大這麼好用的資訊來源在那邊,怎麼可能查不到?如果經驗多還不知道這些,那就表示不是個用心吸收資訊的登山者了。
事實上,這個論點也是政府特愛封山的理由:沒經費到處插牌插里程整修路徑,乾脆一封了事,免得被告步道沒有整修,干卓萬一如是,南三段南投段一如是,2016之前的雪山西稜更是經典。
一條路線有沒有需要建設成「步道」,在政府沒有無限經費的現實,是要經過選擇與評估,以能盡可能服務最多人的方案下去實施。冷門路線本來就會呈現比較原始的風貌,全世界皆然。也未必原始就是不好,我認識的高手都尬
會問出「這些都只能單方面要求登山客自行承擔嗎?」,那我只能說,路線是可以選擇的,沒有人能逼你爬山,一個入門者要到中低階非大眾路線挑戰自己的第一次當然也可以,活著回來都好,但你不能要求政府每個路線都做到
不然結果就是到處封山,因為現實狀況是政府目前在財力物力上根本辦不到。
張媽當年連有林務局東勢處一起吉,理由是「步道維護不善」,結果一審法官就打槍她了,詳見一審判決書。
我想,這點您的立場是和她一致的。
: 另外雪羊視界一次又一次的拿張博崴在迷路時,不待在原地,
: 而是下切到溪谷來批評,好像這是天大的錯誤。
: 讓我們回顧一下,
: 梁聖岳與劉宸君在尼泊爾山區失足,掉在溪谷邊待援。
: 黃致遠失足後掉到水源附近,在原地待援。
: 回頭來看,迷路原則上不要偏離太遠,能回頭就回頭,這是基本。
: 但是如果已經偏離的太遠,找不到回頭路,
: 又不確定什麼時候才能得救時,
: 我想請問一下,在沒有確保水源的情況下,
: 正常人能活過幾天?就當五天好了,
: 雪羊視界能保證待在原地五天內一定能獲救嗎?
: 而據找到張博崴的民間人士指出,找到張博崴時他過世不久,
: 也就是張至少撐了四十天,
: 在沒有水源的前提下,你雪羊視界能原地撐過四十天嗎?
: 看起來,張做的事就是,找到水源,然後在水源邊,分配糧食,等待,
: 在有機會的情形下,以帳蓬為中心點嘗試找路。
: 這跟前述幾位做的事不是大同小異嗎?
: 僅僅差別在他沒在努力撐下的四十幾天內被找到而已吧。
您有任何證據證明他是撐了四十幾天嗎?還是只是口耳相傳的「聽說」呢?您知道二月兩千公尺的山區也是超冷像冰箱一樣,所以遺體腐化速率也比平地慢的多嗎?
經驗豐富 vs. 初次爬大山
裝備充足 vs. 裝備不足
這情況會是大同小異嗎?
迷路時不待在原地,甚至摸下溪谷本來就是天大的錯誤,我一次次重申就是為了讓這觀念傳的更廣更遠。
這幾起事件都提張博崴,因為他就是最佳的反例,講一日谷關七雄大劍遇難那位又有多少人聽得懂?我的第一目標族群是「考慮接觸並且可能投入登山的大眾」,因為登山安全的概念對他們而言是最有用的。
但請不要忘了外面有更多的人「完全陌生」
一個事件評論不用看正反兩面,互相比較嗎?成為一個廣為人知的反例,讓更多人能加深登山安全印象,也是他這條命犧牲之後所能留給後世的很大的價值。
再者,如果他待在原地有收訊那個地方,3/1消防上山就馬上找到他了,電話會通又離登山口不遠,一邊講電話一邊找都是可以的。
會迷路就是路感不足能力不足,再繼續往前也就是迷的更深而已,「不待在原地不是天大的錯誤」,您在PTT宣傳這樣的觀念是要給搜救人員添多大的麻煩?
事實上,您前篇推文說我只會講一樣的話,我要回您:對,因為都是同一起事件,我能講的話當然一樣。
如果講的都不一樣,那就是我奇葩了。
: 我並不是要說張博崴下切的作法是對的,
: 在我看來,張博崴跟前述幾個事件的當事人都一樣厲害,
張博崴和獨攀中央山脈的Schimid板友一樣厲害?
您對登山能力有齊頭式平等的認知,這我沒意見。
但山是很殘酷的,沒能力沒知識沒裝備卻要越級打怪,祂也會是齊頭式平等的對待。
只是神裝滿等的人絕對比剛出新手村的人有機會活下來罷了。不知道您登山資歷如何,但電動總有打過吧?大魔王會對新手比較寬容嗎?有這樣的電動請推薦給我,我也想玩。
: 撐過了許多個難熬的日子。
: 我只是想說,很多情形下,決擇是沒有正確答案的,
: 不能因為張博崴死了,就事後諸葛認為他的決定都是錯的。
不是錯的,死掉的機率會小不少。
: 而雪羊視界就是不知為何,
: 拼了命的非要將負面教材的帽子戴在張博崴頭上,
: 戴一次不夠,還要見一次戴一次。
: 新聞稱他是登山專家,我倒覺得是眨低張家人的專家。
: 新聞稱他是登山專家,我倒覺得是眨低張家人的專家。
能成為負面教材,就是他不幸犧牲這條命之後最大的價值。
這不是帽子,這是事實。
不知道您有多同情或多喜歡張博崴和張媽,我整篇文章的重點是盡可能衝破同溫層宣導「登山安全」、「政府有限責任」和「呼籲改進搜救體制」,並為基層搜救發聲,您卻只看到我一再婊張博崴,怪哉。
不好意思,我不認為死者不能批評,而且就是因為他死了我才要批更兇,因為我不希望有後繼者踏上相同的路。
拿他來當反例就是消費他?這觀點我不予置評。
我覺得真正無限消費他的是誰?張媽這幾年來,是用什麼名義到處對政府機構指指點點?
「博崴媽媽」
請問她叫什麼名字?不知道,或者要想幾秒才知道。
您要玩您的扣帽子、死者為大、一樣厲害,您自己玩沒關係,但您今天說出「好像不待在原地、下切溪谷就是天大的錯誤」這句,就是逼我出來回文了。我在意的只有登山環境是否更好,您要愛張家、討厭我那是您的自由。
沒有一個公眾人物沒有討厭他的人,從三條魚粉圓妹GiGi姐,到黃國昌柯P林依晨,都一樣。
每次有人跟我說我很受歡迎,我都會笑著說可以去看看PTT Hiking板,但我幾乎每次都要解釋什麼是PTT
您的帳號我已經認得了,和某些特定的人可以討厭我沒關係,就跟鳴人堂下面的評論者一樣,都是你們的自由。我也會從批評裡面吸取有用的東西來進步,就像您回文一樓的推文我也同意我這次標題有點重,下次再思考更恰當的
因人廢言的人,其品格思維是否能被他人認同?
只會謾罵卻不肯討論,請問對事實有幫助嗎?
雪羊視界從不刪留言,有不同意見都歡迎來討論,那邊有超多的人會跟你討論,而不是每次有新聞都躲在Hiking板裡面和幾個討厭我的人一起罵我,那沒什麼幫助,雖然我都會看就是。
但不管你喜不喜歡,我收集眾人意見去直接和政府核心建言而換來改變的成果,都歡迎您一同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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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本有一堆百岳,連登山口在哪裡都要靠口耳相傳。
: 以北二段來說好了,大家都說車行終點的柵欄,
: 哪裡有登山口的指示牌?沿路哪裡有哩程跟路標?
北二段是少數我還沒去過的百岳路線,不予置評,但「行車終點的柵欄」這條訊息我不認為不明確。
: 就算屏風山的登山口在路邊而已,也同樣沒有指示牌,中間也沒有路標。
你知道屏風山登山口有一面超大的指示牌,中間路標太管處也從新路一路標到山頂了嗎?
: 這些都只能單方面要求登山客自行承擔的嗎?
從這些點來看,可以發現您是一位主張政府有義務建設所有登山路徑成為「步道」的大政府主義登山者。或者登山經驗不多,不然登山借問站、登山訊息通報站、健行筆記這些這麼大這麼好用的資訊來源在那邊,怎麼可能查不到?如果經驗多還不知道這些,那就表示不是個用心吸收資訊的登山者了。
事實上,這個論點也是政府特愛封山的理由:沒經費到處插牌插里程整修路徑,乾脆一封了事,免得被告步道沒有整修,干卓萬一如是,南三段南投段一如是,2016之前的雪山西稜更是經典。
一條路線有沒有需要建設成「步道」,在政府沒有無限經費的現實,是要經過選擇與評估,以能盡可能服務最多人的方案下去實施。冷門路線本來就會呈現比較原始的風貌,全世界皆然。也未必原始就是不好,我認識的高手都尬
會問出「這些都只能單方面要求登山客自行承擔嗎?」,那我只能說,路線是可以選擇的,沒有人能逼你爬山,一個入門者要到中低階非大眾路線挑戰自己的第一次當然也可以,活著回來都好,但你不能要求政府每個路線都做到
不然結果就是到處封山,因為現實狀況是政府目前在財力物力上根本辦不到。
張媽當年連有林務局東勢處一起吉,理由是「步道維護不善」,結果一審法官就打槍她了,詳見一審判決書。
我想,這點您的立場是和她一致的。
: 另外雪羊視界一次又一次的拿張博崴在迷路時,不待在原地,
: 而是下切到溪谷來批評,好像這是天大的錯誤。
: 讓我們回顧一下,
: 梁聖岳與劉宸君在尼泊爾山區失足,掉在溪谷邊待援。
: 黃致遠失足後掉到水源附近,在原地待援。
: 回頭來看,迷路原則上不要偏離太遠,能回頭就回頭,這是基本。
: 但是如果已經偏離的太遠,找不到回頭路,
: 又不確定什麼時候才能得救時,
: 我想請問一下,在沒有確保水源的情況下,
: 正常人能活過幾天?就當五天好了,
: 雪羊視界能保證待在原地五天內一定能獲救嗎?
: 而據找到張博崴的民間人士指出,找到張博崴時他過世不久,
: 也就是張至少撐了四十天,
: 在沒有水源的前提下,你雪羊視界能原地撐過四十天嗎?
: 看起來,張做的事就是,找到水源,然後在水源邊,分配糧食,等待,
: 在有機會的情形下,以帳蓬為中心點嘗試找路。
: 這跟前述幾位做的事不是大同小異嗎?
: 僅僅差別在他沒在努力撐下的四十幾天內被找到而已吧。
您有任何證據證明他是撐了四十幾天嗎?還是只是口耳相傳的「聽說」呢?您知道二月兩千公尺的山區也是超冷像冰箱一樣,所以遺體腐化速率也比平地慢的多嗎?
經驗豐富 vs. 初次爬大山
裝備充足 vs. 裝備不足
這情況會是大同小異嗎?
迷路時不待在原地,甚至摸下溪谷本來就是天大的錯誤,我一次次重申就是為了讓這觀念傳的更廣更遠。
這幾起事件都提張博崴,因為他就是最佳的反例,講一日谷關七雄大劍遇難那位又有多少人聽得懂?我的第一目標族群是「考慮接觸並且可能投入登山的大眾」,因為登山安全的概念對他們而言是最有用的。
但請不要忘了外面有更多的人「完全陌生」
一個事件評論不用看正反兩面,互相比較嗎?成為一個廣為人知的反例,讓更多人能加深登山安全印象,也是他這條命犧牲之後所能留給後世的很大的價值。
再者,如果他待在原地有收訊那個地方,3/1消防上山就馬上找到他了,電話會通又離登山口不遠,一邊講電話一邊找都是可以的。
會迷路就是路感不足能力不足,再繼續往前也就是迷的更深而已,「不待在原地不是天大的錯誤」,您在PTT宣傳這樣的觀念是要給搜救人員添多大的麻煩?
事實上,您前篇推文說我只會講一樣的話,我要回您:對,因為都是同一起事件,我能講的話當然一樣。
如果講的都不一樣,那就是我奇葩了。
: 我並不是要說張博崴下切的作法是對的,
: 在我看來,張博崴跟前述幾個事件的當事人都一樣厲害,
張博崴和獨攀中央山脈的Schimid板友一樣厲害?
您對登山能力有齊頭式平等的認知,這我沒意見。
但山是很殘酷的,沒能力沒知識沒裝備卻要越級打怪,祂也會是齊頭式平等的對待。
只是神裝滿等的人絕對比剛出新手村的人有機會活下來罷了。不知道您登山資歷如何,但電動總有打過吧?大魔王會對新手比較寬容嗎?有這樣的電動請推薦給我,我也想玩。
: 撐過了許多個難熬的日子。
: 我只是想說,很多情形下,決擇是沒有正確答案的,
: 不能因為張博崴死了,就事後諸葛認為他的決定都是錯的。
不是錯的,死掉的機率會小不少。
: 而雪羊視界就是不知為何,
: 拼了命的非要將負面教材的帽子戴在張博崴頭上,
: 戴一次不夠,還要見一次戴一次。
: 新聞稱他是登山專家,我倒覺得是眨低張家人的專家。
: 新聞稱他是登山專家,我倒覺得是眨低張家人的專家。
能成為負面教材,就是他不幸犧牲這條命之後最大的價值。
這不是帽子,這是事實。
不知道您有多同情或多喜歡張博崴和張媽,我整篇文章的重點是盡可能衝破同溫層宣導「登山安全」、「政府有限責任」和「呼籲改進搜救體制」,並為基層搜救發聲,您卻只看到我一再婊張博崴,怪哉。
不好意思,我不認為死者不能批評,而且就是因為他死了我才要批更兇,因為我不希望有後繼者踏上相同的路。
拿他來當反例就是消費他?這觀點我不予置評。
我覺得真正無限消費他的是誰?張媽這幾年來,是用什麼名義到處對政府機構指指點點?
「博崴媽媽」
請問她叫什麼名字?不知道,或者要想幾秒才知道。
您要玩您的扣帽子、死者為大、一樣厲害,您自己玩沒關係,但您今天說出「好像不待在原地、下切溪谷就是天大的錯誤」這句,就是逼我出來回文了。我在意的只有登山環境是否更好,您要愛張家、討厭我那是您的自由。
沒有一個公眾人物沒有討厭他的人,從三條魚粉圓妹GiGi姐,到黃國昌柯P林依晨,都一樣。
每次有人跟我說我很受歡迎,我都會笑著說可以去看看PTT Hiking板,但我幾乎每次都要解釋什麼是PTT
您的帳號我已經認得了,和某些特定的人可以討厭我沒關係,就跟鳴人堂下面的評論者一樣,都是你們的自由。我也會從批評裡面吸取有用的東西來進步,就像您回文一樓的推文我也同意我這次標題有點重,下次再思考更恰當的
因人廢言的人,其品格思維是否能被他人認同?
只會謾罵卻不肯討論,請問對事實有幫助嗎?
雪羊視界從不刪留言,有不同意見都歡迎來討論,那邊有超多的人會跟你討論,而不是每次有新聞都躲在Hiking板裡面和幾個討厭我的人一起罵我,那沒什麼幫助,雖然我都會看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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