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上的福利 - 旅遊
By Sarah
at 2010-09-16T00:00
at 2010-09-16T00:00
Table of Contents
目前我就任於台中新光三越10F的韓式燒烤兩班家
當初面試的時候 有聲明到每年都享有員工旅遊
和一些許多規章
我於去年98年9/16任職,至今已滿一年
過程中發現到許多規章都是片面虛假之詞
包誇工作上的制度也非常多的謊言,這些我都忍氣吞聲
直到8月底的時候,店長突然告知我要支援其他單位
但是在這一年的任職期間店長曾經在開會上聲明過
當初面試的時候,如果沒說明到要支援其他單位的人
我將給予尊重,不會強迫,但如今他卻裝死不承認
這一年當中,因為許多不平等的待遇和規章,讓部分的員工
整天摸魚偷懶,甚至是推卸跟栽贓
由於我本身處世待度就以凡是都互相為主,許多人利用這點我給予的尊重和互相
不斷的把工作和一些過錯盡是往我身上推,而我也想說不要跟別人做無謂的爭執
所以我就一忍再忍,而因此部分的人得寸進尺變本加厲,因此我也不想再退讓
開會當中甚至是莫名背黑鍋的時候,我都直接向主管就事論事,說明過程
但許多事情甚至不是我做的我也被無條件認定是我犯的,我非常憤怒
所以不斷的再開會中陳述事實,甚至說明當初規定中這是不可做的行為,而為何這些人卻可以不用遵守規矩
再一段時間的爭執之下,那些人自然理虧離開了公司
店長因此似乎對我有所不滿,所以藉此以支援的理由想將我調離單位
雖然單位不遠,但當初剛進來任職時店長就曾經詢問過我到其他單位的意見
我也清楚表明我當初應徵的就是兩班家,我也有看到同公司其他單位再應徵
但是今天在我自己評估下的能力,比較適任於兩班家,所以他也說他知道了
而這支援的部分我當然就是拒絕,而隔天就接到問我何時才能離職的訊息
聽到這也清楚用意,我也不想再繼續任職,所以聲明99年9/30日離職
而接下來公司因為今年7~8月,我們表現的不錯,替公司製造出前所未有的營業目標
所以因此要給予我們獎勵,舉辦一日的員工旅遊,猶豫兩班家當初的員工旅遊是辦再三月份
但因為今年三月份生意太好,加上人手不足,所以犧牲了員工旅遊奉上自己的時間體力精神替公司製造營利
所以上頭定再9月底的時候30號以前,會舉辦一日的員工旅遊已是犒賞
而店長搬出理由說,因為我要離職了,所以沒有享有這福利
而且還拿了一張台北公司寄下來的單子,徵眼說瞎話的胡扯說
必須再公司任職滿一年半才想有員工旅遊,但據我所知
其他員工一些人只早我2~3個月,店長卻把她們的名字填上名單回報給這次要參加旅遊的人數
他看到我詢問這點,又掰了一個什麼,如果要員工旅遊的人,必須還要在公司任職半年,這點資訊當初他都沒聲明,然後從副店長口中得知
今天我不是在意有去沒去員工旅遊,而是深深感受到自己的福利
不斷的被剝削,也再這份工作上賠上一部分的身體健康
公司當初說人員不夠,我也休假到一半就趕回來繼續工作
替這間公司做了這麼多,而卻因店長個人的私情,無視於我的存在
甚至不斷找藉口理由剝削我該享有的福利,今年5月他也答應要幫我調薪
結果至今已經9月了,扔然還是沒調
如今這員工旅遊的福利我不管去或是不去,只是對於我自己享有福利的權利被剝削感到非常的不滿
想請求眾人的智慧,給予我幫助
我需要收集一些什麼當證據?
如果要打官司,有提供這種給勞工免費的官司嗎?
如果要找勞工局處理或是反應,我該怎麼做?
當初面試的時候 有聲明到每年都享有員工旅遊
和一些許多規章
我於去年98年9/16任職,至今已滿一年
過程中發現到許多規章都是片面虛假之詞
包誇工作上的制度也非常多的謊言,這些我都忍氣吞聲
直到8月底的時候,店長突然告知我要支援其他單位
但是在這一年的任職期間店長曾經在開會上聲明過
當初面試的時候,如果沒說明到要支援其他單位的人
我將給予尊重,不會強迫,但如今他卻裝死不承認
這一年當中,因為許多不平等的待遇和規章,讓部分的員工
整天摸魚偷懶,甚至是推卸跟栽贓
由於我本身處世待度就以凡是都互相為主,許多人利用這點我給予的尊重和互相
不斷的把工作和一些過錯盡是往我身上推,而我也想說不要跟別人做無謂的爭執
所以我就一忍再忍,而因此部分的人得寸進尺變本加厲,因此我也不想再退讓
開會當中甚至是莫名背黑鍋的時候,我都直接向主管就事論事,說明過程
但許多事情甚至不是我做的我也被無條件認定是我犯的,我非常憤怒
所以不斷的再開會中陳述事實,甚至說明當初規定中這是不可做的行為,而為何這些人卻可以不用遵守規矩
再一段時間的爭執之下,那些人自然理虧離開了公司
店長因此似乎對我有所不滿,所以藉此以支援的理由想將我調離單位
雖然單位不遠,但當初剛進來任職時店長就曾經詢問過我到其他單位的意見
我也清楚表明我當初應徵的就是兩班家,我也有看到同公司其他單位再應徵
但是今天在我自己評估下的能力,比較適任於兩班家,所以他也說他知道了
而這支援的部分我當然就是拒絕,而隔天就接到問我何時才能離職的訊息
聽到這也清楚用意,我也不想再繼續任職,所以聲明99年9/30日離職
而接下來公司因為今年7~8月,我們表現的不錯,替公司製造出前所未有的營業目標
所以因此要給予我們獎勵,舉辦一日的員工旅遊,猶豫兩班家當初的員工旅遊是辦再三月份
但因為今年三月份生意太好,加上人手不足,所以犧牲了員工旅遊奉上自己的時間體力精神替公司製造營利
所以上頭定再9月底的時候30號以前,會舉辦一日的員工旅遊已是犒賞
而店長搬出理由說,因為我要離職了,所以沒有享有這福利
而且還拿了一張台北公司寄下來的單子,徵眼說瞎話的胡扯說
必須再公司任職滿一年半才想有員工旅遊,但據我所知
其他員工一些人只早我2~3個月,店長卻把她們的名字填上名單回報給這次要參加旅遊的人數
他看到我詢問這點,又掰了一個什麼,如果要員工旅遊的人,必須還要在公司任職半年,這點資訊當初他都沒聲明,然後從副店長口中得知
今天我不是在意有去沒去員工旅遊,而是深深感受到自己的福利
不斷的被剝削,也再這份工作上賠上一部分的身體健康
公司當初說人員不夠,我也休假到一半就趕回來繼續工作
替這間公司做了這麼多,而卻因店長個人的私情,無視於我的存在
甚至不斷找藉口理由剝削我該享有的福利,今年5月他也答應要幫我調薪
結果至今已經9月了,扔然還是沒調
如今這員工旅遊的福利我不管去或是不去,只是對於我自己享有福利的權利被剝削感到非常的不滿
想請求眾人的智慧,給予我幫助
我需要收集一些什麼當證據?
如果要打官司,有提供這種給勞工免費的官司嗎?
如果要找勞工局處理或是反應,我該怎麼做?
All Comments
By Skylar Davis
at 2010-09-18T17:58
at 2010-09-18T17:58
[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第14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 雇主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之意思表示,使勞工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 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 契約所訂之工作,對於勞工健康有危害之虞,經通知雇主改善而無效果者。
四、 雇主、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勞工患有惡性傳染病,有傳染之虞者。
五、 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者。
六、 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勞工依前項第1款、第6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30日內為之。
第20條 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時,除新舊雇主商定留用之勞工外,其餘勞工應依第16條規定期間預告終止契約,並應依第十七條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其留用勞工之工作年資,應由新雇主繼續予以承認。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http://www.laf.org.tw/
內有分會地址,審查時間,扶助範圍等等資料.
在此知識+只有提供方向.其餘則需靠本人去爭取,若要省力解決就需花錢請教律師.
祝順心
By Lydia
at 2010-09-19T20:25
at 2010-09-19T20:25
要找出問題出在哪裡!
我以前也是ㄧ樣,
誤以為ㄧ切的不如意,都以為出生的八字在影響我.. {但是不然喔!}
許多人一輩子奔波辛苦,諸事不順,到處求神問卜、算命、改命改運,還是事與願違,其實不知道問題就在名字上。
其實大家都不知道,人一輩子的事業工作、婚姻感情、身體健康、人際關係、錢財運的好壞,都在名字上.
我是志願役退伍的人.以前在軍中,雖然表現不是很好,不過卻有很穩固的薪水,那時不知道為什麼一直想退伍,後來時間到了,真的退伍了,原本還想說退伍是一切新希望的開始.後來退伍時曾參加過電視演員訓練班,又去考國內領團證,雖然有拍過戲,不過都是小角色,也帶過旅行團,像是畢旅,及隔宿露營.
但是因為離家太遠,又加上工作常常超時,後來這兩個工作,我離開了,接著又去飯店做禮賓接待員,做了半年,我媽媽生病,我不得不離職去照顧我媽媽,
後來我媽好了,
我就安心找工作了,找了好幾天,又找到了電子公司,我很喜歡電子公司,在我到公司快一年時,公司的上游廠商不和我們公司簽約了,公司沒訂單,所以就大輻裁員,我很不幸的,坐上裁員的列車,所以在電子公司我做了一年,又這樣子輕描淡寫的結束了.
後來又經朋友介紹去做粗工,每天到工地去幹所謂的粗活,一天日領,老闆因為要發員工薪水,必須每天做資金週轉,有時沒有領到,雖然說老闆不會欠我們薪水,不過我覺得很沒有安全感,後來做了沒多久我離職了.
接著又經朋友介紹去做"直銷",加入要繳8.00元,工作內容要找5條線,說什麼找到5條線就可以輕鬆一輩子了,結果咧!我們這條線的大頭,和總公司吵架,她被直銷公司踢走了,後來沒人領道我們,之後我們整個組織就瓦解了,真慘,錢也沒領到,還繳了那麼多錢,因為每個月要重銷,重銷價是8000元,才會保有會員資格,當然我又離開了,因為實在沒有多餘的錢去保住會員資格了.
過了兩個月後,我去某生命公司面試之後被錄取了,可以去做生命事業,雖然接大體我不會怕,不過我對於業務方面真的不太在行,又加上我不太能適應那邊很獨特的制度"學長學弟制",當然我又離開了.
再來就是快瘋了!
我把我的心路歷程,寫在網路上, {宣洩一下心情},有位網友推薦一位老師.
後來得知我的名字不好,老師建議我改名字.
(當然經過深思熟慮,才去找黃老師!)
現在名字已經改了兩年多,各方面的運勢都好很多了!
到現在我心裡真的很感恩那位網友,幫我介紹黃老師給我認識,不然我現在不知道變成怎樣了!
有句話說:千金難買早知道.不知道名字這麼重要!
這位網友"或許我們不曾相識.我是感恩很感謝這位老師.只要有空就會上網,幫網友介紹老師喔!
所以我也推薦給您,您有問題可以先打電話請教喔!
給您老師的聯絡方式!
煜林老師 網址 tw.myblog.yahoo.com/Yu-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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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上網找一下 都尚未回覆我..
希望有知道的人或需要的人直接回覆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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