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goo.gl/4cfwTR
在內政部消防署的網頁上,看到這個檔案,
由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發佈,
修改內容為:
1. 將原本的五人承保限制,改為一人就可以保。
2. 原本搜尋費用的支出,
是在超過預定下山時間的48小時後,
改成24小時後。
3. 救援費用支出,從只有民間單位,增加了政府單位。
4. 投保金額上限由50萬提高到100萬。
個人還是覺得現在的登山險規定怪怪的,
不過勉強算是有在改進啦…
--
在內政部消防署的網頁上,看到這個檔案,
由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發佈,
修改內容為:
1. 將原本的五人承保限制,改為一人就可以保。
2. 原本搜尋費用的支出,
是在超過預定下山時間的48小時後,
改成24小時後。
3. 救援費用支出,從只有民間單位,增加了政府單位。
4. 投保金額上限由50萬提高到100萬。
個人還是覺得現在的登山險規定怪怪的,
不過勉強算是有在改進啦…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