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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訂房取消能退多少?付定金住宿日前 14 天全退、前 1 天退 20%;預付全額 3 天前取消要全退,訂房網站也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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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1. 先看你付了什麼
  2. 付定金:越早取消退越多
  3. 預付全額:看條款是哪一種
  4. 改期、業者違約、颱風
  5. 不適用的情況
  6. 實際該怎麼做

站上 2009 年有人在易遊網訂飯店付清全額,改過一次日期後又不能去,客服說改過期就不能取消,連部分退費都不行。那時交通部的訂房規定還沒訂出來;102 年訂定、106 年修正的「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把定金上限和退費比例寫成固定的數字。

先看你付了什麼

第 4 點讓業者三選一:不收定金、收定金,或預收全額。收定金有上限:

住宿日 定金上限 房價 10,000 元時
一般日子 房價總金額 30% 3,000 元
3 天以上的連續假日期間 房價總金額 50% 5,000 元

房價總金額是含稅金及服務費的金額(第 3 點)。

付定金:越早取消退越多

第 5 點用「解約通知到達業者」的日子,距離預定住宿日幾天來算:

通知到達 退還定金 定金 3,000 元時
住宿日前第 14 天以前 100% 3,000 元
前第 10~13 天 70% 2,100 元
前第 7~9 天 50% 1,500 元
前第 4~6 天 40% 1,200 元
前第 2~3 天 30% 900 元
前第 1 天 20% 600 元
住宿日當天或沒通知 業者可以不退 0 元

本站把定金 3,000 元乘上各級比例算出右欄。以 12 月 24 日入住為例,「前第 14 天」是 12 月 10 日,這天以前通知到達就全退。

預付全額:看條款是哪一種

預收全額的,業者要在兩種方式中擇一寫進條款:

方式 前第 3 天以前 前第 1~2 天 當天或沒通知
比例退還 退 100% 退 50% 可以不退
保留折抵 1 年內折抵消費 1 年內折抵消費 可以不退

觀光署 113 年 9 月 12 日的函,處理的就是一起預付全額的糾紛:旅客透過訂房網站訂國內飯店,入住前 3 日以前取消,業者應退還預收房價 100%;訂房政策違反應記載事項的,依消保法第 17 條條款無效,主管機關還可依第 56-1 條令業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處 3 萬~30 萬元。

改期、業者違約、颱風

  • 改期:第 6 點,旅客要求變更住宿日期、天數、房型、間數,經業者同意的,不需支付因變更所生的費用。依這一點,業者同意改期就不能再收變更費用,2009 年那篇的「改期加 10% 手續費」與此不符;不過條文沒有規定業者一定要同意改期
  • 業者無法履行:第 7 點應立即通知旅客;第 8 點,可歸責於業者的,賠約定房價總金額 1 倍,故意的 3 倍,其他損害能證明可以另外請求
  • 不可抗力:第 9 點,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致契約無法履行,業者應無息返還全部定金及其他費用。颱風是否到「無法履行」的程度,條文沒有標準,依個案認定

不得記載事項另外禁止:排除旅客任意解約的權利、業者訂約後片面變更契約內容、廣告僅供參考(第 2~4 點)。

不適用的情況

  • 國外的飯店:這份規定只管國內的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民宿;站上北海道遇到低氣壓趕不上住宿這類情況,依當地飯店與訂房網站的條款
  • 沒有登記的日租套房:不是合法的旅館或民宿,怎麼查登記證見 play 站的日租套房合法嗎
  • 旅展買的「未指定日期」住宿券:觀光局 106 年 2 月 13 日函認為屬禮券性質,適用禮券規定,不適用本文的退費比例;有指定住宿日期的才算訂房
  • 跟團行程裡的住宿:適用旅遊契約,見本站旅行團取消要賠多少
  • 團體訂房:這份規定的對象是「個別旅客」,公司旅遊、婚宴包房等團體訂房是否適用,本文不下結論

實際該怎麼做

  1. 訂房時看清楚是付定金還是預付全額,定金超過房價 30%(連假 50%)就有問題
  2. 要取消就盡早通知,用 email 或訂房網站的取消功能留下「到達」的時間紀錄
  3. 用本站的訂房取消退費試算,把房價、定金、住宿日和通知日代進去,算出可以要求退多少
  4. 業者不退或退太少,先依消保法第 43 條向業者申訴,業者應於 15 日內妥適處理
  5. 沒有處理,向業者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附上訂房紀錄與取消紀錄

常見問題

國內民宿付了 30% 訂金,提前 10 天取消,能退多少?

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 5 點: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 10~13 日到達,可請求退還定金 70%。房價 6,000 元、定金 1,800 元,退 1,260 元。

訂房網站寫「不可退款」,國內飯店可以不退嗎?

交通部觀光署 113 年 9 月 12 日觀宿字第 1130918552 號函:透過訂房網站間接向國內觀光旅館、旅館、民宿訂房仍適用應記載事項;預付全額者在入住前 3 日以前取消,業者應退還 100%。依消保法第 17 條,違反的條款無效。

飯店可以收多少訂金?

第 4 點:定金不得超過約定房價總金額 30%;預定住宿日為 3 天以上的連續假日期間,最多 50%。業者也可以選擇不收定金或預收全額。

飯店超賣、臨時說沒房間,可以要求賠償嗎?

第 8 點:因可歸責於業者的事由無法履行訂房契約,可請求約定房價總金額 1 倍的損害賠償;業者故意的,3 倍。能證明有其他損害的,可以一併請求。

資料來源

實用工具:國內訂房取消退費試算

開啟完整工具與說明 →
訂房時怎麼付款
元

含稅金及服務費

元

請輸入房價與兩個日期。

依交通部「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06 年 1 月 24 日修正)第 4、5、8、9 點,適用直接或透過訂房網站向國內觀光旅館、旅館、民宿訂房。收定金:住宿日前 14 天以前 100%、10~13 天 70%、7~9 天 50%、4~6 天 40%、2~3 天 30%、前 1 天 20%、當天或沒通知可不退;預收全額:3 天以前 100%、1~2 天 50%,或約定 1 年內折抵。天數以通知「到達」業者的日期計算,退款四捨五入到元。國外飯店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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